言情武侠 陈寅恪的择偶标准
陈寅恪曾把爱情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最伟大、最纯洁的爱情应当是完全出于理想,“情之最上者,世无其人。
陈寅恪的择偶观,并没有高深莫测的微言大义,只是以稳定为目标的务实态度来切实生活;难道这不正是我们在奢谈其学术高度之前,更应切实衡量、认真落实的宝贵经验吗?
民国史学界,盛名最炽者莫过于陈寅恪。
陈寅恪曾把爱情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最伟大、最纯洁的爱情应当是完全出于理想,“情之最上者,世无其人。悬空设想,而甘为之死,如《牡丹亭》之杜丽娘是也。”这样的爱情现实中是没有的,只有在文艺作品中才能发现。
第二个层次的爱情是若真心爱上某人,即便不能结合,也为其忠贞不渝,矢志不变。如贾宝玉与林黛玉以及古代那些未嫁的贞女等。
第三个层次是“曾一度枕席,而永久纪念不忘,如司棋与潘又安,及中国之寡妇是也。”这又是《红楼梦》中的稍具现实主义色彩的例子了。
第四个层次,才是人们平常最多见也最为推崇给常人的,即终身为夫妇而终身无外遇者,这样的婚姻生活以平淡为基调,以稳定为最高准则。
基于此,陈寅恪对如何选择婚姻与爱情有着自己的立场,他明确表示说:“学德不如人,此实吾大耻。娶妻不如人,又何耻之有?”又说:“娶妻仅生涯中之一事,小之又小者耳。轻描淡写,得便了之可也。”由此可见,陈寅恪的择偶观,重心是在为学术上的登峰造极奠基,而绝非为了一己之情爱追逐无休。他的择偶观是落在戏剧、小说与文艺作品之外的现实抉择。
陈长期以来潜心学业,加之体弱多病,恐累及他人,故一直未婚。这时,陈的母亲俞氏已去世,父亲陈三立一再催促其成婚,到了1928年,陈寅恪与唐篔在上海结婚。这一年陈36岁,唐30岁。从此,他们终此一生,相伴至死。其间历尽种种劫波,自不必赘言;那么,他们的结合按照陈的择偶观来看,又属于第几个层次呢?
或许,从其学术理想上来观察,可以为柳如是作别传的陈寅恪,似乎向往的理应是第一个、第二个层次上的“佳偶”。但这两个层次都不属于正常的世俗婚姻,第三个、第四个层次的择偶观,才基本符合常态下的世俗婚姻。陈定格于求一个安稳的世俗婚姻而已。
但世事难料,陈寅恪的安稳婚姻,最终因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重又染上一层悲剧急彩。从1966年开始,历经4年摧磨,以1969年10月和11月,陈寅恪、唐篔夫妇的相继含冤离世而告终。这样一来,陈氏夫妇的婚姻与爱情,按照陈氏自己的划定法则,倒是往上挪移了一个层次,可以定位于第三个层次的矢志不渝,当之无愧。
生活不是剧本,是活的剧本。生活不是小说,是活的小说。陈寅恪这样的学术大师所成就的学术传奇,其实也确立于稳定和谐的婚姻与家庭基础之上。陈寅恪的择偶观,并没有高深莫测的微言大义,只是以稳定为目标的务实态度来切实生活;难道这不正是我们在奢谈其学术高度之前,更应切实衡量、认真落实的宝贵经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