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国传统美学评判标准
汉人经训之书,凡非章句注解,而系附经典以旁行者,无不自成条贯,法式昭然。如《说文解字》是“其建首也,立一为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释名》是“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民庶应用之器,论叙指归”,其他如《白虎通义》《方言》《广雅》等,体例虽各不同,却都是组织结构自成体系的,《文心雕龙》的结构设计,可说是其来有自。而且,我们若详细勘验《文心雕龙》释名以彰义的手法,我们就更能了解它与汉人释训之学的关系密切到什么地步了。
刘勰所处的社会,刚好也是儒风复炽之世。今人喜欢泛说六朝玄风如何之盛,不知儒学在当时仍有极大的作用,更没注意永明正是儒风较盛之期。《南齐书·刘巘陆澄传论》就认为此时儒学较前更盛:
永明纂袭,克隆均校,王俭为辅,长于经礼。朝廷仰其风,胄子观其则。由是家寻孔教,人诵儒书,执卷欣欣,此焉弥盛。
《文心雕龙》即作于这个环境中,所以《时序篇》说:“今圣历方兴,文思光被……经典礼章,跨周轹汉,唐虞之文,其鼎盛乎!”
换言之,刘勰生活的时代,以及他所自觉继承的学术传统,使得他的论文之书无论体制和思想均与儒学经典关系密切。
再者,我们看他的《知音篇》就知道:自钟子期俞伯牙知音的故事以来,知音都指两个主体间的理解;音乐乃是用以达成这种理解的中介。而这种理解,是两个主体间相互了解、相互感通的融洽状态,似乎不必诉诸言语,即可莫逆于心,双方都在内心世界沉静地进行着理解的活动。但《文心雕龙?知音篇》却不是这样,刘勰企图建立一套理解的法则与客观批评的标准。譬如他提出“博观”以增益读者的鉴赏能力,而达到“目了”“心敏”的境地,并提出“六观”以提供读者进行鉴识活动的步骤程序与分判优劣的标准。而他之所以会意识到有建立客观批评标准的必要,则是因为他认识到创作者与批评者之间,有一个客观的作品文理组织,故“六观”不再是观人、不再是相悦以解的沟通,而是具体地观作品之位体、置辞、通变、奇正、事义与宫商。把作品的文理组织看作一个独立的领域。
自汉人开始作文体分类以来,文体论一直是文学理论的主要重心,如《文赋》《文章流别论》《翰林论》《文章原始》,几乎全是对于文章体式、各体之风格规范、修辞写作方式、历史发展的讨论。各类文学作品,即是一个个客观的、可分析的对象;作者也必须“程才效技”,将自己没入文类规范之中,依其客观规律及风格要求去写作。虽然这里面也会有文气论的问题、有对创作者个人情性的考虑,但那都常附着于文体论之下,由人的才气问题,转入对文章气势风骨的讨论。因此这时的确有一种浓厚的客观精神弥漫着。《梁书》本传说他这本书“就论文体”就是这个意思。
在西方,整个启蒙运动带来的古典美学与美之客观性的批评理念,大约也有类似的情况。他们固然相信“真正的诗人是天生的,非后天造成”,但激发且支持创造的冲动是一回事,由这所产生的作品却又是另一回事。神思诚然灵妙,然统辖艺术之律则却非出于想象,而是纯粹客观的规律(如刘勰之“文术”、陆机之“文律”)。在布瓦洛(Boileau)《诗歌艺术》(Poetic-Art)之中,他也企图完成一套关于诗歌之类型(Genres)的一般理论。卡西勒(Ernst Cassirer)说:“他设法在实际已有的各种形式中发现‘可能的’形式,正如数学家希望就其‘可能性’[即就其所以产生的结构的律则(Constructive Law)]去认识圆形、椭圆形与抛物线。悲剧、喜剧、挽歌、史诗、讽刺诗、机智短诗,各有它们明确的律则,为任何个别的创作所不能忽略者。类型并不是有待艺术家去制造的东西,也不是让艺术家去采用的创作媒介和工具。它毋宁是既定的与自制的。艺术之类型与风格,相当于自然物之类与种,具有不变的、恒常的形式,也有其种属之外形与功能。
既然如此,则启蒙运动以后,深受莱布尼兹“成体系的精神”(Systematic Spirit)影响而建构的体系美学,似乎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文心雕龙》为什么会走上建构体系之路。启蒙运动的美学思考,是由其理性哲学与数学学说之发展来,刘勰等人的客观美学态度,也是顺着两汉经学中蕴涵的理性精神而导出。启蒙运动时期的古典美学将文类的“本性”视为普遍的规律,刘勰也将文类归本于经,要人“禀经以制式”。而在这文类思考的同时,美学家们也致力于将作品客观化,讨论其美的元素,正如卡西勒所说:“古典美学的注意力主要是摆在艺术品上,它老是要像处理自然客体那样来处理艺术作品,要用同样的方法去研究它。它总想为艺术品下一个如逻辑界说般的界说。这个界说,目的是要依据作品的类、种与特殊差异(Specific Difference)等,来确定作品的内涵。”刘勰他们也是如此,不但将文类客观化,更要依其文类规定,找出优劣判断的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