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楼释义、由来、历史
青楼释义
1.青漆涂饰的豪华精致的楼房。
相关文献:
三国 魏 曹植 《美女篇》:“借问女安居?乃在城南端。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 唐 张籍 《妾薄命》诗:“君爱 龙城 征战功,妾愿青楼欢乐同。” 清 陈梦雷 《拟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诗:“青楼当大道,高入浮云端。”
2.指妓院。
相关文献:
南朝 梁 刘邈 《万山见采桑人》诗:“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 唐 杜牧 《遣怀》诗:“十年一觉 扬州 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孙富 ﹞生性风流,惯向青楼买笑,红粉追欢。”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姬蹙然敛袵跪曰:‘妾故某翰林之宠婢也,翰林将殁,度夫人必不相容,虑或鬻入青楼,乃先遣出。’”
3.借指青楼中的女子。多指妓女。
相关文献:
唐 温庭筠 《塞寒行》:“彩毫一画竟何荣,空使青楼泪成血。” 宋 秦观 《虞美人》词:“欲将幽恨寄青楼,争奈无情江水不西流。” 宋 晏几道 《生查子》词:“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徧看 颍川 花,不似 师师 好。” 清 李渔 《慎鸾交·席卷》:“ 华郎 的心肠虽好,只怕他父亲到底执意,不容要我辈青楼。”《“五四”爱国运动资料·妙莲告花界书》:“惟我青楼一无举动。我本我的良心,想出几条办法,劝告我全国花界同胞。”
4.指 南朝 齐武帝 的 兴光楼 。后也泛指帝王之居。
相关文献:
《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 武帝 兴光楼 。上施青漆,世人谓之‘青楼’。” 唐 李白 《宫中行乐词》之五:“绿树闻歌鸟,青楼见舞人。”
清代袁枚《随园诗话》中说:“齐武帝于兴光楼上施青漆,谓之青楼”,并指出:“今以妓院为青楼,实是误矣。”可见,“青楼”原先乃是帝王之居。故三国时曹植有诗云:“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
最早称妓院为青楼则出自南梁刘邈的《万山采桑人》一诗,内有“娼女不胜愁,结束下青楼”。句中的“青楼”就因袭前人而误传。此后的文人墨客们便以讹传讹,皆称妓院为“青楼”了
比如:傅玄《艳歌行》:青楼临大巷,幽门结重枢。
江淹《西洲曲》: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青楼由来
“青楼”这个词,原本指豪华精致的雅舍,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如《晋书·麹允传》:“南开朱门,北望青楼。”邵谒《塞女行》:“青楼富家女,才生便有主。”南梁时,刘邈《万山凶采桑人》诗首句云:“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不过这里说的“倡妾”,可能只是“家妓”而已。
至唐代,“青楼”两种意义仍参杂错出,甚至有一人之作而两意兼用的例子。如韦庄《贵公子》“大道青楼御苑东,玉栏仙杏压枝红”,与大道、高门相关,而与艳游、酒色无涉;而《捣练篇》“月华吐艳明烛烛,青楼妇唱衣曲”,则指妓院。
宋、元以降,“青楼”的偏指大行于世,反而成了烟花之地的专指,不过比起平康、北里、章台、行院等词更为风雅。作为上等妓院,青楼中的妓女,一般是艺妓,也有色艺双绝,两种服务都提供的。但无论如何,吟诗诵词、弹琴唱曲,仍是最主要的节目。她们中间不乏才华洋溢的诗人、说唱文艺家和戏曲表演艺术家,如薛涛、张窈窕、严蕊、周月仙、张玉莲、马湘兰、陈圆圆,柳如是,董小宛……宁宗一先生在为陶慕宁《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所作的序中指出:“她们在中国文艺史上无疑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世界文艺史上,这倒也是我们中国的一大特异贡献。”
最早发明官妓的,是春秋时齐国的宰相管仲。他设置了拥有700名妓女的国家妓院。无独有偶,与管仲时代差不多的古希腊雅典的政治改革家梭伦,也开设了国家妓院,目的一是满足青年男子的要求,二是保护良家妇女不受骚扰。而管仲的妓院作用更大。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送妓与敌,兵不血刃。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各国效仿,一时官妓大兴。
官妓中有一种专门为军队服务的,叫做营妓,最早的发明者是越王勾践,而正式成为制度则在汉代。汉代以后,家妓兴盛起来,到南北朝达到顶峰。家妓的地位处于妾与婢之间。妾是满足主人肉体之需的,婢是端茶扫地,铺床叠被的,而家妓的作用是为主人提供艺术服务的。家妓普遍受到严格的艺术训练,实际上代表了当时最高的艺术水平。中国的音乐舞蹈不但是她们发扬光大的,也是她们传续下来的。但不论官妓家妓,都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对她们可以任意买卖和杀戮。
随着商业的发展,都市的繁荣,在官妓、家妓之外,出现了个体营业的私妓,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楼妓女。私妓在先秦已经出现,到六朝时开始活跃,至唐代走向兴盛,一直持续到宋元明清,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一大奇观。
私妓可分两类。一类是向政府正式注册登记,隶属教坊的,叫做市妓。另一类无照营业户,是名副其实的私妓。私妓的艺术修养不如官妓和家妓,她们接触的社会面比较宽,文化构成也比较复杂。所有这些,都使得青楼文化充满了变幻多姿的色彩。
青楼文学
古人给风月场所想了一个美丽的词:青楼。关于爱情,关于性欲,关于道德,这几项可以说是文学最基本的主题之一,而这几个最基本的主题可能通过妓女这一特定的角色而聚合在一起,因此文学从来都对妓女给予特别的青睐,古人还专门将这样的文学命名为“青楼文学”。
青楼似乎是古代文人除了庙堂、家庭、江湖以外必不可少的寄托之所,少了青楼文学,传统的文学大概就少了很多的韵味。有人做过统计。《全唐诗》将近5万首中,有关妓女的达2000多首,约占1/20。自从新中国成立,彻底消灭了卖淫这一丑恶现象之后,青楼文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文化土壤,但是,随着近些年某些地方的繁荣“娼盛”,妓女逐渐成为了当代小说中的重要角色。最近出版的《小说选刊》第10期,就有三篇小说都涉及到妓女和卖淫的生活,一篇是石钟山的《一唱三叹》,一篇是阿宁的《米粒儿的城市》,一篇是乔叶的《解决》。这也许只是一种巧合,但也足以说明作家们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程度。
卖淫现象自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死灰复燃以来,至今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据专家估计,在全国范围内,目前商业化性质工作从业人员约为400万人。放眼今天城市的街景,在灯红酒绿、雕梁画栋的背后,涌动着的是不可扼止的欲望。所不同的是,古代的青楼是公开的,今天的青楼是变相的,也许就藏在那些装潢艳丽的洗浴中心、歌舞厅、发廊等等场所的里面。这种社会现实的顽强存在,就在一点点地腐蚀和瓦解社会的道德精神世界。新青楼文学就是在这一文化背景下展开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新青楼文学是一份及时的社会档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的性交易现象。这也正是今天的新青楼文学与传统的青楼文学的最大的不同所在。有人概括传统的青楼文学是一种诗化的青楼、浪漫的青楼。但对于今天的小说家来说,青楼不再是诗化的场所,作家们基本上是以批判现实主义的立场反映社会的“青楼”现象。
青楼的历史探寻
“公营企业”--以充国用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右边为任字),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妓。《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娼!或者乾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都城纪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妓”--以充文用
官妓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娼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妓”。家妓是养在豪门中的妓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妓最多:
《宋书.沈演之传》:“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色放纵。”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妓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妓妾盈房。”
因为家妓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妓引起家庭大血案。
别以为家妓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妓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妓。诩以畜妓免官,禁锢十年。”
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妓女。可见从“家妓”观点看,妓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
青楼头牌--李师师:绝代佳人 才艺双绝
能够使一代才子周邦彦和宋徽宗双双败于裙下的佳人,古往今来只有一人--李师师是也。传言,李师师琴棋书画、歌舞技艺无一不绝。宋徽宗遇见李师师后,兰房恣意,春宵回暖,早朝归去晚回鸾,羡煞天下众人!
可惜,好景不长宋徽宗玩物丧志,很快就失了城池。李师师也难逃此劫,宋徽宗失势之后,她下落不明。而今再想寻得佳人音讯,可谓是华事可伤,芳踪难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