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传说 关于官职及其升迁任免
春秋时期,国家林立。各国官职一般由世官充任,有卿、大夫、士三级爵位。各国最高执政官的名称很不统一。如齐称相(管仲曾任齐恒公的相)、楚称令尹(孙叔敖曾任令尹)、秦称庶长(商鞅曾任左庶长)、吴称太宰、晋国把军队分为上、中、下三军。中军将既是军队最高长官,又是朝臣之首。战国时,中央最高官职称相(楚仍称令尹)。地方上多实行郡县制,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在中学课文中还见到另外一些官职名,如:御史——掌管文书、档案、记录;郎中——护卫侍从;三闾大夫、左徒等。
秦朝中央设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管行政,总领百官;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执法和秘书工作。地方是郡官称郡守,还有郡尉、监御史。郡下有县,长官称县令,下有县丞、县尉。后世历代都有县,宋以后县的长官称知(管理)县。
汉代中央官制大体上沿袭秦朝体制,有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事务,类似后世各部。地方上,郡守改称太守。州(监察区)的长官称刺史。汉末州成为行政区,州官称为州牧,如刘表曾做荆州牧,刘备曾做豫州牧。王国的官职有相、内史等。张衡曾为河间相。
曹魏时期把官分为九品。由“中正”之官把士人分成九等(九品),政府按等选人,谓之“九品官人法”。从此,“九品”成为官吏的等级,后来每品又分出正、从两级。所以就有了“正四品”、“从三品”之类的说法,如清代的知府是“从四品”、知县是“正七品”。
唐朝中央设三省六部。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yè)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管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末。
隋唐时,州成了主要行政区,全国分三百多州,州的长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别驾、司马等,如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永州司马,白居易曾任江州司马。唐朝的“道”上监察区,中央派员巡视,称黜陟使。边防重镇长官称节度使,下有参谋、行军司马、掌书记、判官、推官等官职。杜甫曾做剑南节度使严武的参谋。
宋朝废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与枢密院分管文武大权。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宰相。枢密院主要管军事,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其长官称枢密使。文天祥“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是说身兼民政军政大权于一身。“安抚使”是掌握一路军政民政的长官,辛弃疾就曾多次担任此职,州官称知州,府官称知府。
明太祖废丞相,以大学士充顾问。后设内阁,成为最高政务机关,入阁大臣称辅臣,首席称首辅。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布政司(习惯上仍称省)的长官有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事)。州、府长官称知州、知府。
清代有南书房和军机外的机构,掌全国军政大权。 先是南书房,后是军机外。有军机大臣、军机处行走、军机章京等官职。谭嗣同就是曾被破格提升为军机章京。省级最高长官叫巡府,因也管军政,又称抚军。两个省设一总督,是地方最高长官。道的长官称道员,也称道台。府官称知府。
此外,古代国家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史书、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都任过太史令。
“六部制”出现以后,官职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握。《记王忠肃公翱事》:“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就反映了这种情况。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和名位。如“封侯拜相”,《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未接受丞相的印信,辞不就职。除,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迁,调动官职,有升级、降级和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了易于区别,人们常在“迁”字前或后面加上一个字,升级用迁授、迁叙等,降级则用迁削、迁谪、左迁等,平级转调则用转迁、迁官、迁调等,离别后调复原职称为“迁复”。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如范仲俺《岳阳楼记》:“膝子京谪守巴陵郡。” 罢、免、黜、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去”即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出”用在官职的任免方面,常常是离开京都到地方上去做官。如《张衡传》:“永和初,出为何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