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友权: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树状”结构
摘
要
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基本指标可基于网络语境的思想性、不脱离爽感的艺术性、源于技术传媒的网生性、依托市场绩效的产业性和聚焦传播效果的影响力等五个持论维度。它们以核心层、中间层和外围层的“树状”结构彰显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功能形态。适应对象的有限性、要素倚重的选择性和系数赋权的针对性,规制了这一评价体系在实际应用上的适恰性本色。
关键词
网络文学;评价体系;适恰性
如果试图构建一种文学的评价体系,思维的触须必然要延伸至这样的理论视域:这个评价体系包涵哪些指标要素?这些要素具有怎样的结构形态和功能模式?它们对文学评价构成怎样的观念有效性和目标针对性?……等等。这些对于诞生时间不长、理论积淀不多、批评实践较为薄弱的网络文学评价来说,是十分重要且极富挑战性的话题。
一
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维度选择
文学评价是基于主观认知的理性行为,又是一种需要贴近评价对象、切中客观实际的价值评判活动。不同的评价者,或面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其所持论的价值立场及其评价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既没有一成不变的评价体系,评价一个对象时也无需持用所有的评价维度及其标准,而可能是有所侧重或着意选择的。鲁迅先生说,任何文艺批评都“需有一定的圈子”,称没有“圈子”的批评家“那才是怪汉子呢”“我们不能责备他有圈子,我们只能批评他这圈子的对不对”。这里的“圈子”即文学评价的标准或主体选择的评价维度。维度不同,标准各异,评价的侧重点就不同,评价的结果势必各各有别,足见在文学评价领域,主体有立场,维度有选择。
那么网络文学评价可以选择哪些评价维度呢?从“文学”与“网络”的双重属性看,对网络文学的评价既要有“文学”的维度,如思想性维度、艺术性维度,也不可脱离“网络”的评价维度,如媒介维度、产业维度,还需要有二者融合而成即“网络文学”的整体评价维度——影响力评价。也就是说,思想性维度、艺术性维度、媒介性维度、产业性维度和影响力维度,便是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构建时需要持论的基本维度。
(一)基于网络语境的思想性维度
思想性是文学作品蕴含的人文审美的正面价值和意义,网络文学也不例外,同样具有自己的思想性。评价网络文学作品首先需考察其是否蕴含正确的思想性,以评辨作品的内容、倾向和创作者的价值立场是否对历史、对社会、对人生、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产生正面的积极影响,这是没有疑义的。问题在于,为什么要在思想性评价维度前加上“网络语境”的限定呢?其原因在于,网络文学的思想性评价有其特殊的生成背景。譬如,在一般读者的心目中,网络文学并非以传统的“文学”二字即可论之,亦即说,如果它有思想性也只是或然的而非必然的,因为与印刷文化时代的纯文学(或精英文学)相比,网络文学主要是满足娱乐市场的“爽感”(或称“代入感”)之需,而不是要表达某种思想。对于类型小说,创作就是讲故事,如唐家三少讲的是主角“打怪成神”的故事,天蚕土豆讲的是男主“废柴逆天”的故事,我吃西红柿所讲的则是人物“极限修炼”终于成功的故事,至于这些故事中有没有思想、有什么样的思想,一般读者大都不以为意,作者也未必有这种自觉意识,此其一。其二,网文作品写什么、怎么写,往往取决于消费端而非创作端,消费者对网文的心理期待主要是快乐消遣,需要以“爽”为卖点的“金手指”“玛丽苏”或“打怪升级换地图”,而不是思想的深刻或意义的重大,思想和意义不过是爽感以后的“观念附加值”。臣服于文化资本和市场选择的网文创作,把传统文学“以作家为中心”的前端倚重,“下移”至“以读者为中心”的后端规制。此时,消费者就是作者的“衣食父母”,网文作者只能适应和满足阅读市场的需求,不可一厢情愿地“投喂”某种宏大叙事的思想或观念。这就是网络文学思想性评价必须面对的现实语境。
当然,网络语境并非是要消解网文作品的思想性评价或者回避对它的价值判断。许多网络作品,特别是那些优秀的网络小说,并不缺少思想性,它们常常蕴含正确的社会历史观,有对真假、善恶、美丑的正确分野,有对人生、人性、人心、人伦的深刻揭示和独到表达。且不说如《浩荡》《网络英雄传》《大国重工》《最强特种兵》《朝阳警事》这类现实题材作品不乏观照世道人心的价值判断,那些描写玄幻、武侠、修真、穿越等幻想类题材的小说,对其思想性的发掘和把握,同样是评价这些作品不可忽视的重要维度。萧鼎的《诛仙》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文化观念,写凡人成长中的正邪之争,反叛暴力道德化,描写个人欲求与道德准则之间的艰难选择,渗透其中的东方文化、传统宗教、世俗情爱和人性伦理,难道不是它的“思想性”么?愤怒的香蕉的《赘婿》设定一位现代金融大亨穿越到武朝(宋代)的架空世界,成为江陵布商之家优游度日的赘婿,然后由商贾家园到朝廷庙堂再到治国平天下成为一代枭雄,将中国的历史之轮从宋代推衍到近代,把“天下兴亡”落实到“匹夫之责”。如果评论家评价《赘婿》而不关注其蕴含的思想性,是很难探得其精髓的。被赞为“四大文青”之一的猫腻,其小说以有立场、有哲理、有文采而声名远播,有评论者曾这样解读他的作品:“从《映秀十年事》自我意识的觉醒和直面世界规则的‘起点之问’,到《朱雀记》建构起自我在这个世界的行事哲学,再到《庆余年》坚持自我的哲学,对规则利用、对抗甚至颠覆,直到《间客》《将夜》《择天记》一直在东方西方、国家和个人、浩瀚星球和渺小如蚁之间寻找个人的生存和生活哲学……猫腻的作品,都是在寻找自我在这个世界中的意识、身份和位置:我是谁?我应该如何活着?我怎样活着,才能活得美好?”类似这样寓人生哲学思考于玄幻故事的作品向我们表明,网络文学并不排斥思想,“网络语境”给创作披上了“爽文”的外衣,但其包裹的仍然可以是有思想深度的“走心”之作,思想性评价应该是评价网文不可或缺的有效“抓手”。
(二)不脱离爽感的艺术性维度
艺术性是文艺作品的魅力所在。在文学评价中,考察一个作品的“艺术性”就是看它的文学性,即阅读一个文学作品时所得到的从情绪激动到心灵共鸣的心理感受。网络文学作品的艺术性通常要通过阅读“爽感”来实现,需经历“可读→悦读→爱读”或“爽感→喜感→美感”的接受过程,最终形成从情绪情感到志趣情怀的深刻代入。网络文学属于数字传媒时代的大众文学、通俗文学或“新民间文学”,它有别于书写印刷文化塑造的“深文隐蔚”“曲径通幽”“言有尽而意无穷”的佳构曲笔范式,常以“爽感”为第一美学,以“好看”为作品艺术性的“准入证”。如果作品不好看、不能吸引读者而无人问津,传统文学还可以物质形态将其“束之高阁”,网络文本则难以生存而只会沦为“网海僵尸”。事实上,“爽感”不是文学原罪,拥有阅读爽感也不是对网络文学的“矮化”。相反,它可能是对一种艺术本色的认知。因为爽感本身并不是外在于艺术性的,而是艺术性的一种功能形态,任何艺术性的实现都需要经由爽感才能将观念上的艺术性变成体验中的艺术美感,无论是阅读文学经典还是“扫读”网络小说,概莫能外。传统文论“寓教于乐”的“乐”其实也就是“爽”的另一种称谓,阅读的快乐或快乐地阅读难道不就是“爽”么?只不过在传统文学看来,在“寓教于乐”的功能模式中,“教”比“乐”(爽)更重要,“乐”是为“教”服务的,“乐”的目的是为了“教”;而在网络文学看来,“爽”(乐)居首位,它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因为“爽”(乐)本身就成了目的之一,评价网络文学的艺术性,首先就得通过“乐”即“爽感”,才能把阅读欣赏引渡到艺术审美的殿堂。
当然,我们评价网络文学的艺术性时,并不是有了爽感就有了一切,让艺术评价止步于爽感评价。对于那些优秀网文作品而言,赋能爽感只是入门之功,艺术性的所有元素,如精彩的故事创意、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新奇别致的矛盾设置、不落窠臼的情节、细腻逼真的细节、生动传神的语言,乃至整体呈现的叙事节奏、艺术风格和文学情怀等等,均是网络文学艺术性评价绕不过去的持论依据。文学评论家雷达在评价网络小说《网络英雄传Ⅰ:艾尔斯巨岩之约》时说,这部小说“技巧的运用,语言的生动性,细节的饱满性,故事的戏剧性,词语的熟练准确,都达到了相当成熟的程度。这是一部有生命和温度的作品。”白烨在评价该小说时也说:“这部作品还有一个特点是文学性特别好,故事编排特别精彩。小说讲的是创业故事,但也有悬疑故事,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悬念丛生。创业故事里头又加了四角恋情,所有故事交织在一起,很吸引人。从作者叙事来看,环环相扣,构思跟叙事都非常棒,文学性非常强。”雷达和白烨都是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他们对这部网络小说艺术性的评价使用的是传统文学的评价尺度,可谓切中肯綮,说明网络文学的艺术性并不是外在于传统文学艺术性的另起炉灶,而是传统艺术性在网络时代的延伸。
(三)源于技术传媒的网生性维度
网生性也称“网络性”,是网络传媒深度介入文学生产的特性。与传统文学由创作者个人独立书写不同,网络文学创作是在适应市场、调剂需求、粉丝不断干预的境况中完成的,网络不仅是文学的媒介和载体,也是文学作品的“生产车间”。网文作品脱胎于网络又受制于网络,从而被深深打上了“网络生产”的印记。网络规制了文学的生成,也制衡着网文作品的价值律成,因而评价网络文学不能没有网生性维度,它是网络文学评价有别于传统文学的一个特殊维度。
首先,网生方式限定了作品的结构形态。网络文学作品尤其是网络长篇小说,一般都是“续更”连载而成,作者每天更新数千上万字不等,在万千读者的期待中,形成“续更—追更”“需求—供给”的生产模式。这种生产模式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压强效应”对创作者构成日日续更、不可懈怠的心理压力,由此形成创作驱动,激发主体潜力,或因“压力山大”难以收场造成断更而“烂尾”,所谓“太监文”就是这么产生的;二是“速度写作”直接影响作品质量,常常因为“粗放式”式码字致使作品粗糙而不堪卒读,甚至出现前后矛盾、有“坑”未填、表述不当、错别字常有等“文学幼稚病”。
另外,文学“网生”会因粉丝“吐槽”干预创作过程。网文作品以“过程生产”代替作品的“一次性”呈现,这让昔日“当局者迷”有了“旁观者清”的矫正契机。追更的粉丝,特别是那些“忠粉”“铁粉”,出于对作品的喜爱而吐槽指摘,或为了更高的期待而“好为人师”,对作品的人设、故事走向甚至知识性错误提出自己的看法,往往直言不讳,如鲁迅所说的“好处说好,坏处说坏”。有的还会因对作品的喜爱(或不满)而写出“同人文”。特别是“本章说”App上线后,从技术层面拉近了读写互动的距离,让粉丝的干预变得更加便捷和直观,读者在创作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如卖报小郎君在续更《大奉打更人》时,不断与粉丝交流,常常在一章续完后提出:“为***盟主加更一章以示答谢”,或“今日三更,月票在哪”“错别字就靠众亲帮我挑了”“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会在后面交待的”等等,足见作家心目中一直装着读者,粉丝对作品生成有着不可小觑的干预力量。
此外,网民的互动影响作品的价值判断。对一部网络作品的评价不能不关注线上的网民评价,中国作协网络小说排行榜和国家广电总局的网络文学优秀原创作品推介,也把“网民的在线评价”作为衡量作品的条件之一。众多网民粉丝在互动中形成的“舆情判断”会形成引导性力量,产生“马太效应”,对他人、对线下、对传统学人的评价都将产生“同好”之感。会说话的肘子的新作《夜的命名术》2021年春季上线后,有网友在“知乎”上发起了《如何评价会说话的肘子的新书〈夜的命名术〉?》的讨论,一个叫“跳舞”的网友说:“开之前看过肘子的稿子,聊过几次,相对外界,我对于他的创作思路算是知道的比较多一些。这个创意和写法我觉得很赞的,如果不出意外,按照肘子的水准好好写下去,就又是一本大热之作。”网友“今夕何夕”跟帖道:“个人觉得非常的棒,这倒不是在无脑吹。只是在看完几章过后,就能很明显地感受到,肘子大佬这次想要出来的世界,不是潦草的概述,而是细致的描写。一个赛博朋克式的未来世界,就像是作品的简介一样。”紧接着就有“黑山门”“烽火戏乌贼”“白非非白”等一众网友呼应赞同,虽然也有“五角子”“郝多钱”等网友略有微词,但对作品的肯定性评价几乎是压倒性的。特别是网友“有颜有甜”贴出了《夜的命名术》的市场数据,并将其与同期发布的乌贼《长夜余火》、跳舞的《稳住别浪》、番茄的《沧元图》等作品反响做了比较,知乎网友的肯定性评价几乎是众口一词。可见网民对作品的互动性评价不仅是有效的、及时的、靠谱的,也会以“影响”评价形成“影响力”评价。
(四)依托市场绩效的产业维度
网络文学源于技术传媒,而成于市场机制。自2003年起点中文网创立“VIP付费阅读”商业模式后,中国的网络文学便迅速走出低谷,以“马鞍形”上扬态势持续高走,并催生出类型化超长小说的爆发式增长,打造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网络文创产业。这一产业由文学网站平台负责经营和打理,其业态由三个板块组成:一是由付费订阅、打赏、月票、盟主模式和广告组成的线上经营;二是由网文IP版权分发、孵化、改编影视、游戏、动漫、图书、听书、演艺、周边而形成的网文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它们是源于网文知识产权的全媒体、多版权线下产业;三是从作品传播到模式输出构成的网文出海产业,它们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文化外贸从逆差走向顺差贡献市场份额。于是,以市场绩效评价网络文学逐渐成为网文行业评价网络作家作品的经济尺度和效益指标。阅文集团的网络文学原创IP风云榜、橙瓜网的网络文学“网文之王”“百强大神”榜单、速途研究院的“网络作家影响力年度TOP50榜单”等许多网络文学排行榜单,即是以此为评价标准的。
我们把产业绩效作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维度,在于它无论对网络文学本身还是对网络文学评价,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首先,市场绩效形成的经济驱动,成就了网络作家、网站平台、读者粉丝的“利益共同体”,让整个行业有了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经济基础。1997年“榕树下”网站上线运营时,日收揽原创稿件5000篇左右,每天可择优刊发500余篇,一时风头无两。但“烧钱”三年后便入不敷出,网站难以为继,不得不出让给贝塔斯曼公司,随后又被转手欢乐传媒,其没落的最大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找到自己的商业模式,无从盈利便难以生存。而起点中文网从一个小网站成长为男频网站的领头雁,其根本原因恰恰在于其商业经营的成功为作家也为自己赢得了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其二,市场经营的绩效评价让网络文学以“经济的触须”与社会建立起密切关联,不仅以新型的文创产业为社会贡献了GDP,还能传承文化、书写时代、以丰富的想象力展示人与现实之间的审美关系,以文化建设的前沿姿态创造时代的网络文化、青春文化和二次元文化,而这些文化均可在网络文学中承载和传播,并可以市场化绩效的量化指标去检验与评价。此外,市场绩效评价开启的产业与艺术的博弈,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形成一定的文学张力。网络文学二重性应该在“精神与经济”之间形成一种正相关的平衡关系,但资本的逐利性与文学的人文性、审美性之间不时会出现不兼容乃至相冲突的情形,此时,应该以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追求“双效合一”而不是相反,网络文学的发展和进步就是在这个博弈过程中不断开辟前进道路的。
(五)聚焦传播效果的影响力维度
无论是评价网络作家、网文作品还是评价文学网站平台,其实都是一种影响力评价。如果说“注意力”是网络文学行业的起点,那么“影响力”则是行业成效的落脚点。影响力评价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评判,网络作家作品和网站平台在行业内外、社会大众中的影响力大小,通常即可看出其价值的大小或品质的高低,而对象的价值和品质通常都是通过传播效果来体现的。因而,聚焦传播效果的影响力评价便成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绕不过去的一个有效维度。
影响力评价是一种后置评价,也是不断累积、持续渐变的终极评价。影响力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有现实的影响力也有历史的影响力,进行影响力评价需要对其做出区分。只有那些正面、积极、持久的影响力,才是值得肯定的、具有较高价值的影响力。有的作品在其诞生时红极一时、影响广泛,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光芒便日渐暗淡,不久即销声匿迹,这样的影响力可能是廉价的、有限的,价值不高,意义也不大。我们所需要的是那种“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持续影响力,历史上的文学经典就是这样形成的。
影响力是一种口碑评价、直观印象,又是一种目击道存的综合判断。这种判断来自判断者的日常阅读和阅读感受,是在真切感受中积淀起来的心理印象。例如,血红创作了《光明纪元》《升龙道》《邪风曲》《神魔》《巫神纪》等众多有影响的小说,不仅高产,且品质上乘,网友Wewewezard评价说:“血红的书,我从《光明纪元》开始看。血红的书既有网文的爽快,又不像其他的一些网文那样幼稚单纯。他的书情节不落俗套,引人入胜,既心思细腻,又振奋激昂。血红的文笔最值得称道,不见华丽辞藻的堆砌,却油然而生一种文字的魅力。就如那百川到海,奔腾浩荡;又如春雨入夜,润物无声。着实有一种大巧不工的感觉。”这样的印象经口碑相传,就会形成影响力,成为影响力的综合判断。
影响力是客观化的主观评价,它基于作品阅读,源于主体判断,但需要避免“信息茧房”的误导和误判。决定影响力大小的根本是文学品质,通过阅读精准把握作品品质,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评判,是影响力评价的常规模式。但在实际评价中,由于主客观限制,如作品阅读不精细、理解不深或把握不准,都可能做出浅判、误判甚至错判。有时,由于信息渠道单一,很容易被他人(特别是名人或众人)所左右,或者被某种舆情所裹挟,让自己做出不切对象实际的评价。比如“网络文学都是垃圾”“好作品还会发布在网上么”“类型小说都是套路,没什么创新价值”等等诸如此类的评价,不仅以偏概全,还会对网络文学的影响力评价产生误导。要矫治这类片面评价,一是坚持“从上网开始,从阅读出发”,从大量的阅读、比较和思考中得出自己客观化的主观判断;二是广泛接触线上和网下的不同评价,兼听不同观点再做比较分析,避免单一信息的“茧房”模式对判断的干扰,让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成为影响力评价的基础。
二
网络文学“评价树”构想
网络文学评价不是某个单一评价维度的功能行为,也不是各评价维度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各主要维度构建的一个立体的、丰富的、可辨识、可更新与成长的完整系统。这个系统的五个维度即五个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和逻辑持位并不对等,它们不仅有轻重主次之分,而且倚重的对象也有所区别。大体来看,依据它们在评价体系的地位,五个评价指标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以此构成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树状结构”。
第一个层次是核心层,由思想性、艺术性构成,它们处于“评价树”的根基部。将这两个指标置于评价体系的核心层,是因为任何文学作品都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至少在理论上是如此),因而任何文学评价都离不开思想性和艺术性评价。这两个评价指标的每一个要素对于网络文学的价值判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支撑作用和核心影响力,构成了对文学作品最基础也是最基本的价值评判。
第二个层次是中间层,由网生性、产业性构成,它们处于评价树中段,是评价体系主干的一部分。网生性和产业性制约着网络文学的生产过程和网文行业的经济基础,对于网络文学人文审美判断的作用可能是间接的,但却能影响作品创作,制衡行业发展,为网络文学输出动力、引导走向;并且这两个要素也是网络文学评价有别于传统文学的特殊衡量指标。
第三个层次是外围层,即网络文学影响力评价,它处于“评价树”的末端。将影响力置于外围和末端位置,并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以空间结构换取意义蕴含——影响力大小总是在一个事物完整出现后才能显现出来,因而是一种置于时光之境的“后置延伸”效应,离开时间的后置将无从真正评价其影响力的大小,因为一时之“热”并不能准确评判一个作品的价值,只有代代相传的口碑,甚至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增值的传承,才显示作品“永恒的魅力”亦即作品的影响力。另外,影响力评价是一种综合评价,它不取决于某一个或某部分要素的“做功”情况,常常需要把当下的大数据指标评价与模糊综合评价、数字人文集值统计评价、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评价等结合起来,才可能得出影响力的有效结论。故而,影响力评价就如同一棵树开出的花朵或结出的果实,为网络文学评价呈现出多彩的效果景观。于是,我们便有了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树状”结构图:
这个网络文学“评价树”所构成的评价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相应更为细化的三级指标组成。
思想性评价含三个二级指标,它们是:一、主体倾向的立场站位(三级指标含:1.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分野;2.悲悯苍生,敬畏自然;3.三观正确,思想格调健康;4.对终极意义的信仰与虔敬);二、社会历史判断的价值观(三级指标含:1.作品反映生活的深度、广度和真实度;2.思想境界上对国家民族的担当、扪心行文的历史责任;3.价值引导和文化传承);三、伦理叙事的人性化表达(三级指标含:1.作品对人生苦痛的敏锐感知;2.对人性丰富性的发掘与批判;3.对弱者的同情与关爱;4.对人的精神世界的永恒探寻)。
艺术性评价的二级指标是:一、阅读爽感的代入性(三级指标含:1.故事抓人,形象生动;2.情感的共鸣性;3.人物、情节、细节生动传神;4.语言、结构、表现手法等文学形式的独创与完美度);二、艺术创新力(三级指标含:1.故事架构的创意力;2.题材类型出圈的拓新力;3.多媒体、超文本或AI创作的艺术表现力;4.鲜明的个性化风格);三、作品的生命力(三级指标含:1.作品价值与审美意蕴;2.作品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
网生性评价的二级指标是:一、作品互动的生成性(三级指标含:1.读者与作者交流频度;2.读者与读者互动密度;3.作者与网站编辑交流深入度);二、粉丝干预效应(三级指标含:1.粉丝数量;2.新媒体指数;3.贴吧话题量、超话数等全网热度;4.粉丝对创作过程的影响度;5.作者对粉丝干预的态度);三、文本的特异性(三级指标含:1.续更延异的长度与时间密度;2.网络文本的容错率;3.作品的线上反响)。
产业性评价的二级指标是:一、网站商业模式(三级指标含:1.付费阅读模式;2.免费阅读模式;3.内容、制作、渠道综合模式);二、平台经营举措(三级指标含:1.经营流量与投送效能;2.做客户端,开拓变现渠道;3.推出白金、大神及青年作家培养;4.榜单发布、活动经营;5.线上广告经营业绩);三、IP版权盈利(三级指标含:1.版权管理与版权转让;2.IP转让作品数及频次;3.“文→艺→娱→产”的长尾效应);四、粉丝经济指标(三级指标含:1.壮大“书粉”,提升粘性;2.粉丝社群文化经营;3.粉丝共创,开发消费新品;4.本章说、角色应援、衍生创作、社交安利、AI智能伴读等App吸粉力);五、自媒体及作家自主经营(三级指标含:1.微博、微信、手机等自媒体文学经营;2.作家公司,自主内容开发;3.定制化创作的一条龙经营);六、社会效益优先,平衡功利与审美(三级指标含:1.社会效益优先的具体举措;2.履行社会责任与公益服务;3.
“双效合一”的市场体量与绩效;4.
无违规违纪事件,违规一票否决)。
影响力评价的二级指标是:一、文学影响力(三级指标含:1.人文价值方面的影响力;2.艺术审美的影响力);二、文化影响力(三级指标含:1.线上作品的文化认同;2.线下“泛娱乐”文化市场影响);三、读者影响力(三级指标含:1.线上传播时效的应然热度;2.线下的读者评价);四、社会影响力(三级指标含:1.社会评价和荣誉奖项;2.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性;3.社会文化建设的有效性;4.青少年成长的引导性;5.网文出海的国际影响力);五、产业影响力(三级指标含:1.在线订阅量和粉丝打赏数;2.线下产业链“长度”与“宽度”);六、传媒影响力(三级指标含:1.新媒体影响力:作家作品全网热度:如百度指数、微博指数、微信指数、微博粉丝量、贴吧热度;以及作家作品平台热度:如订阅、打赏、月票数,点击量、推荐量、评论量、收藏量、粉丝量等;2.线下媒体影响力,如报刊评论、发布的榜单、研讨活动、获得的荣誉等)。
对于这个评价体系的指标设计需做几点说明:
首先,指标体系的5个一级指标是基于前述的核心层、中间层和外围层“逻辑层级”提出的,其21个二级指标(内含69个三级指标)则是根据我国网络文学现有的发展状况和水平,以及笔者数十年跟踪研究网络文学的经验而设计的。新媒体技术的矢量性和国家干预力度的趋强性,使这些指标仅适用于当下(或一段时期内)的网络文学评价现场,却无以囊括未来变化了的网络文学现实。在文体上,更适合可以实施商业性评估和产业性经营的叙事性作品,特别是网络长篇类型小说,对于诗歌、散文、纪实文体和那些篇幅相对短小的中短篇小说来说,需对其做选择性应用处理,这一点下文还会提及。
其次,在评价实践中,各指标体系均需设计权重系数,而权重系数的大小是根据该项评价内容在网络文学评价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来赋值的,并不意味着单独评估时可以低估或高估哪一评价要素。指标设计的赋值应使用阶梯值而非精确值,一方面在于文学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对侧重情感、价值、信仰、理性逻各斯领域的评判难以精确量化;另一方面,评价体系设计的分级和分类也不是截然区隔、不可僭越的,相反,许多评价指标都是相互影响、彼此关联的。比如思想性指标中的个人价值立场,就包涵对社会历史和人文伦理的表达与判断,而创作者的人文伦理也一定会体现他的社会价值立场和历史站位,它们之间常常相互印证、互为因果,这在任何一个网络文学作品里都能找到实证,因而需以相对分殊为要,同时避免彼此割裂。
再次,在产业性评价中,设计了社会效益优先、平衡功利与审美的二级指标,以及履行社会责任与公益服务、实现“双效合一”、无违规违纪事件的三级指标,在权重系数里有“违规一票否决”的标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对网站平台和网文创作者的基本要求。201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提出“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2017年6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出版作品出现严重政治差错、社会影响恶劣,在平台首页或重点栏目推介导向有严重问题的作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社会效益评估实行‘一票否决’,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同时出台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试行评估指标和计分标准》,规定了社会效益不达标的扣分项,表明了这一问题的特殊重要性,这也是笔者设置该项指标的初衷。
三
评价指标的适恰性倚重
任何一种评价体系都有其针对性和局限性,网络文学评价体系也不例外。短短30年间,网络文学爆发式增长的身姿迅速占据了时代的文学场和大众娱乐场,却忽然发现这一文学的评价体系、批评标准与它的增速和体量之间存在巨大的豁口,这种不协调与不平衡构成了一段时间内“评价的焦虑”,于是呼唤建立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庶几成了学界和业界的共识。
不过我依然要对此浇一点凉水——对构建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不可期望值太高,这倒不是为自己的探索寻找退路,其真正原因在于,不仅这个建构过程将会漫长而艰难,即使构建起了某种评价体系或批评标准,也将会是见仁见智、难有定评的。譬如,在传统文学观念中,马克思提出“人民历来就是作家‘够资格’和‘不够资格’的唯一判断者”,选择的是人民维度和效果评价;恩格斯把“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作为文学评价的“最高的标准”,其所倡导的是艺术审美和历史逻辑相一致的评价维度;孔子提出“兴观群怨”的“诗教”观、“思无邪”的中正立场和“词达而已”的论诗尺度,认同的是一种艺术社会学的伦理维度等。刘勰提出“六观”标准,毛泽东提出“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基本标准,文学评价的尺度、理论和观念一直都是随着社会历史发展和文学变迁而不断变化的,并没有一成不变、四海皆准、万应万灵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及至20世纪以降的西方文论界,俄国形式主义倚重对语言“陌生化”的强调,法国结构主义基于语言的整体性、系统性表意方式来探讨对象文化意义的深层结构,而英美新批评则立足文本的语义分析“细读”出对象的独立自足世界。此后的女性主义文论、后现代文化研究、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文化多元主义等,又从作品文本中抽回目光,聚焦作品蕴含的性别、种族、政治、权力、身体、媒体、消费、解构、后现代等“外部研究”问题,可见不同评价者都有意无意地对文学评价的持论维度有所选择。网络文学历史短暂,变幻无定,从技术传媒的成熟、创作形态的辨识到理论观念的积淀,均处于不确定性与可成长性并存的历史阶段,此时冀望于构建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来评价复杂而变化难测的网络文学现象,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对一个未知问题的理论探讨应该允许试错、容错和纠错。学术辨析或观念建构不能陷入不可知论的迷宫,也不可盲目乐观、过于自信,此时我们能做的和应做的,就是在现有条件和自我认知能力的基础上,提出我们自己的构想,并承认构想的局限性和有限性。就本设计的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看,在对它的理解和具体评价实践中,就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适恰性倚重。
一是适应对象的有限性。该评价体系及其指标设计只适应网络原创文学,而不是所有“网络上的文学”。我们知道,网络文学的概念是有区分、有限定的。笔者在十多年前出版的《网络文学概论》中曾对网络文学做出过三重界定:从广义上看,网络文学是指经电子化处理后所有上网了的文学作品,即凡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文学都是网络文学,不仅涵盖了在网上首次发表的原创作品,也包括古今中外已有的印刷品文学的电子化转换作品,这种网络文学同传统文学仅仅只有媒介载体和传播方式的区别;从本义上看,网络文学是指发布于互联网上的原创文学,即用电脑创作、在互联网上首发的文学作品,这个层面的网络文学不仅有媒介载体的不同,还有了创作方式、作者身份和文学体制上的诸多改变,与传统的纸介印刷文学已经有了很大区别,也是目前被许多人认可的网络文学概念;从狭义上看,网络文学是指那种只能在互联网上“数字化生存”的超文本链接和多媒体制作的作品,或者是借助特定的创作软件在电脑上自动生成的作品,这种文学具有网络的依赖性、延伸性和网民互动性等特征,最能体现网络媒介的技术特色,它们永远“活”在网络中,不能下载做媒介转换,一旦离开了网络就不能生存。这样的网络文学与传统印刷文学完全区分开来,因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代表了网络创作的媒介和技术特色,当下兴起的AI(人工智能)创作也许就是它的发展方向。
这个十多年前对网络文学的界定,在今天看来依然是有效的。简单来说,广义的网络文学是指所有上网了的文学作品,本义的网络文学是指网络原创文学,狭义的网络文学则是借助网络创作的多媒体、超文本或人工智能形成的文艺作品。今天我们所说的网络文学主要是第二类,网络文学评价体系所适应的也主要是指这类网络原创文学。其实,第三类狭义的网络文学也是原创的,但因为它的创作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在我国呈“前高后低”之势——在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网络上曾有过不少多媒体和超文本作品,如《平安夜地铁》《哈哈,大学!》《晃动的生活》等,但一直未能形成规模,难以通过经营获得商业利益,2003年网络文学商业模式出现后,随着类型化长篇小说的大范围兴起,这类视频、音频与文字相交织的超文本之作在我国网文作品中几乎销声匿迹。于是,我们设置的网络文学评价体系,其适应对象就是当下最为常见的网络原创文学,更具体地说,它适应的就是网络原创小说特别是续更式创作的长篇类型小说。
二是对象倚重的选择性。从评价指标体系与网络文学要素之间的适恰度看,各指标设计的系数赋权是有所侧重、有所选择的。例如,网络文学思想性标准、艺术性标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针对网络文学作品,它们是作品品质与价值的根基,其系数赋值当是五个要素中最高的。网生性标准只适用于网文创作,是对作家创作过程中互动生成的粉丝干预度评估,它对网络文学价值评判分量相对较轻,不过系数分量虽然占比不重,但却是网络文学有别于传统文学评价的特殊要素之所在,是不可或缺的。产业性评价标准的适用对象是网站平台经营方,其评价指标涉及平台采用的商业模式、线上用户流量、线下IP版权与融媒体经营等,其对整个行业的良性运营与生态状况,以及传播半径延伸和“双效合一”的文化市场繁荣,均有不可小觑的影响。最后一个评价要素是影响力标准,如文学影响力、文化影响力、读者影响力、产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传媒影响力等。影响力评价是一种综合评价和后置评价,侧重消费者口碑、历史存留的长线效应,它以网络作家作品影响为主,也包涵网生过程和产业效益评价,既有现实考量,也蕴含历史检验。为区分评价对象倚重的选择性,我们一方面通过赋权系数的差异,体现它们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求人们在使用这个评价体系时,注意区分评价的是哪一个对象(譬如是作家、作品还是网站平台),再根据对象的不同选择性设置不同的倚重系数。
事实上,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其具体情形是十分复杂的,需要有“一品一策”的准确勘定。例如,一个网络作家可能登上了富豪榜,某一作品可能线上线下均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并不能据此判定该作家、此作品就必然得到高分评价,因为作家作品的评价主要不是商业性评价,而是考辨其人文审美、艺术创新、价值内涵等文学性或人文品貌方面的贡献,其经济收益、商业价值只是一种参考性因素,不是决定性因素。再比如,要评价一个文学网站平台,需要从产业经营、商业模式、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入手,用文化企业的标准去衡量它,从而与网络作家、作品的评价标准大有不同,这正是评价对象选择性倚重时必须注意的。
三是系数赋权的针对性。为了操作的方便,在指标设计中,需要为网络文学评价体系设置三级(甚或四级)指标,给每个指标进行系数赋权,那么,不同的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的依据是什么呢?或者说是根据什么来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系数呢?这或将给评价体系及其指标设计的科学性与可信度带来困惑和质疑。没有参照对象,也没有经过准确计算,系数的大小由谁确定又如何确定?要说参照,只能参照“经验指数”——基于千百年来文学传统积累的历史经验,并得力于指标设计者对中国网络文学30年的发展状貌和存在方式的长期浸淫与了解。不可否认,将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置于这个价值理性的“经验”系统中予以勘定,所给出的权重系数可能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总体上看,其堪用度仍然是可以信任、能够参照使用的。因为这种“经验”蕴含着对文学(包括网络文学)的理性认知和价值积淀。按照李泽厚先生的说法,文艺审美的“积淀”是一种“理性的内化(智力结构)、凝聚(意志结构)的呈现”“因为审美既纯是感性的,却积淀着理性的历史。它是自然的,却积淀着社会的成果。它是生理的感情和官能,却渗透了人类的智慧和道德”,最终化作了人的审美心理结构。从“积淀”的视角看“经验”,我们对于文学和网络文学的经验,虽然带有个人性的主观臆断,但本质上却是人类经验积淀与个人理性认知的交织与统一,既是客观价值理性的个人文学审美经验呈现,也蕴含着公共理性的客观价值。
回到网络文学评价,既然任何文学批评都不能没有自己的评价尺度和评判标准,而任何一种文学评价尺度和评判标准都不是既定律条、一成不变的,根据当下网络文学的发展水平设置一个评价体系和批评标准就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十分必要和有价值的,为这一体系的指标设计不同层级,并赋予其不同的权重系数也将势在必行。有鉴于此,笔者以网络类型小说为主要评价对象,兼顾其他文类形态预设了5个一级指标和相应的二级指标,其权重的大小可根据这些指标在网络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来考量与验证(此当另文探讨),这样的设计方式既可分辨对象倚重的选择性,也庶几能切合评价对象的针对性。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6ZDA193。原载《当代文坛》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