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服饰:隋唐胄甲
初唐的铠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着南北朝以来至隋代的样式和形制。贞观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服饰制度的改革,渐渐形成了具有唐代风格的军戎服饰。高宗、则天两朝,国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层集团奢侈之风日趋严重,戎服和铠甲的大部分脱离了使用的功能,演变成为美观豪华,以装饰为主的礼仪服饰。“安史之乱”后,重有恢复到金戈铁马时代的那种利于作战的实用状态。本图为铠甲穿戴展示图及兜鍪、靴子图。这种类型的铠甲,比初唐更加精致,甲衣上的装饰,也更加繁缛细致,是中唐时的典型样式。
隋代戎服及胄甲
隋唐五代服饰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铠甲为两裆铠和明光垲。两裆铠的结构比前代有所进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变化。一般身甲全鱼鳞等形状的小甲片编制,长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来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摆为弯月形、荷叶形甲片,用以保护小腹。这些改进大大增强了腰部以下的防御。明光垲的形制基本上与南北朝时期相同,只是腿裙变得更长。隋代戎服为圆领长袍。
两裆铠
唐代胄甲
隋唐五代服饰初唐的铠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着南北朝以来至隋代的样式和形制,特别是铠甲,晚唐时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铠甲,据《唐六典》记载,有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等十三种。其中明光、光要、锁子、山文、鸟锤、细鳞甲是铁甲,后三种是以铠甲甲片的式样来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则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在铠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唐代胄甲,用于实战的,主要是铁甲和皮甲。除铁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铠甲中比较常用的,还有绢布甲。绢布甲是用绢布一类纺织品制成的铠甲,它结构比较轻巧,外形美观,但没有防御能力,故不能用于实战只能作为武将平时服饰或仪仗用的装束。
五代铠甲及戎服
五代时期在服饰方面基本沿袭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铠甲重又全用甲片编制,形制上变成两件套装。披膊与护肩联成一件;胸背甲与护腿连成另一件,以两根肩带前后系接,套于披膊护肩之上。另外五代继续使用皮甲,用大块皮革制成,并佩兜鍪及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