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源流:《老子》中最值得传承后世的五大哲理
道家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是与儒家同等重要,只是在政治思想上一为表显一为裹藏之别而已。而道家在理论能力上的深厚度与辩证性,则为中国哲学思想中所有其它传统提供了创造力的泉源。
老子(约公元前600 - 公元前500)春秋时思想家,道家创始人。一说即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厉乡曲仁里人,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孔子曾向他问礼,后退隐,著《老子》。一说老子即太史儋,或老莱子。《老子》一书是否为老子所作,历来有争论。《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以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乃“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因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
《老子》书中包括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如以为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反者道之动”,并能由对立而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世间事物均为“有”与“无”之统一,“有、无相生”,而“无”为基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道家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是与儒家同等重要,只是在政治思想上一为表显一为裹藏之别而已。而道家在理论能力上的深厚度与辩证性,则为中国哲学思想中所有其它传统提供了创造力的泉源。以下十句话正是《老子》的精髓所在。
1、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老子曰:大功告成,诸事办妥,老百姓都认为我本来就是这样自自然然的。也就是说,完成功业的过程没有受他人强制的感觉,是人们的本性使然。人有趋利避害的本性;有被习惯左右行为的本性;有依靠共通的文化习俗求生存的本性;有创新,适时改变自己的习惯和习俗以适应外界环境的本性。顺着这些本性去完成功业,人们会觉得原本就如此,很顺当,不会有牵强和被强迫的感觉和不满。完成功业也就自然而然。这也就是人性化管理能够事半功倍的根据。
2、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曰:领导者的行事原则是做而不争夺。正因为不争夺所以普天之下的人们都无法与之争夺。正如老子所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商场之高手,也为而不争。不争者之所以反而得胜,正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符合人之本性,利人而无害于人,善得人之助,故能不争而胜。
3、知止可以不殆。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
老子曰:知道适时终止可以不陷入危险的境地。因为没有达到满盈的程度,所以能够在事物趋于破旧的时候浴火重生。老子认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事物发展壮大而达到满盈的程度,就必然逐渐走向衰老死亡,就是说它渐渐不再近于道了,不近于道就会早衰亡。因此领导者不应当过分追求壮大,使事物趋于满盈而过早走向死亡。反而应当注意发展要控制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持不至于过早满盈的程度,因而能够从容创新,使事物在破旧死亡之前能够浴火重生,脱胎换骨而处于有足够发展空间的新状态,因而能够继续发展。
4、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老子曰:知人的人具有睿智,自知的人算是聪明。能胜人的称得上是有力量,能自胜的人才算得上是强大。因此吕氏春秋先己篇曰:“故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自知篇曰:“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败莫大于不自知。”一个管理者如果缺乏自知之明,自胜之功力,就很难知人善任而进行有效的管理。
毛泽东曾说过:“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蒋介石也将曾国藩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处处效法。独树一帜的曾氏之学,是对中国传统优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智慧的凝结。曾国藩一生“用将则胜,自将则败”。曾之用兵,靠“敬”与“诚”两字,广得人才。一旦委以全权,用将得当,屡建大功;胜则自傲,自将而一试身手,屡战屡败,至于数次自杀未遂。正是这些磨难和经验教训使他逐渐明了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的哲理,达到“依天照海花无数,高山流水心自知”的人生境界,能够自胜而拥有强大的人格力量。
5、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曰:不违反规律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好的。老子还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就是说管理者治理企业,不可以违反规律妄为滋事,如果管理者经常大胆妄为,不断滋事以彰显自己的权势,企业就难以治理。老子总结说“为无为,则无不治。”管理者的行为应当顺应自然规律,不恣意妄为,要实事求是地寻求现实可行的道路,才能“无不治”。
老子还强调:“上士闻道勤而行之”。把握了规律就用以指导实践,而不是用于空谈。
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为”的最终要求的是遵循自然规律办事,也就是所谓的“顺其自然”、“因势利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