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之“科举教育”
七、科举教育
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1.科举考试程序
⑴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的入学考试,是读书士子的进身之始。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
童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阶段。院试录取者即可进入所在地、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分廪生、增生、附生三等。生员经科试合格,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⑵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⑶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先应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⑷会试后贡士再应由皇帝亲自御殿覆试、决定取舍、等第的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然后释褐授官。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科举考试是取士之制,学校教育是养士之法,选才有赖于育才,两者互为依存,密不可分。
学而优则仕,1300年间,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学校的学生,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踏上仕途,科举考试操纵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科举是学校的教育目标,考试内容即学校的教学内容;取士标准就是学校的培养标准,学校追求的是中举及第。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科举成为整个教育的重心。科举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勤奋读书的热情,读书人数急剧上升,中央官学、州县学、书院及各种私塾空前发展,教育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文化水平的的提高。
2.古代的学校教育
学校在我国出现很早,传说夏代已经有了正式的学校,“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所以在先秦,学校有时称为“庠序”,如《孟子》说“谨庠序之教”。周代以后,学校的设置日益完备,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从公办到私立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办学模式。
⑴中央官学
中央官学是朝廷直接设立和管辖的,旨在培养各种统治人才的学校。主要分为最高学府(太学、国子监)、专科学校(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画学、武学等)和贵族学校(弘文馆、崇文馆、宗学、旗学等)。唐代中央官学繁盛,制度完备,南宋以后渐走下坡路,逐步衰败,已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名存实亡。清末,被学堂所代替。
⑵地方乡学
从汉代起,地方上普遍设立乡学,此后日益完备。到唐代,对学校的教师、学生名额、招生对象、学习内容等,都有明文规定。
⑶书院
书院是教育、学术研究的主要场所,是进行文化传播、普及文化和宣扬教化的基地。唐宋期间以私人创办、私人讲学为主,元明时官方加强了控制,到了清代基本官化。千余年来,书院与科举关系密切是长期的、普遍的,而较不重视科举的书院是短时间的、少数的。书院也因科举盛而产生,随科举废而消亡。
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和应天府书院合称为我国古代四大书院。
⑷私学
私学是古代民间私人办的学校,始于春秋时期。有家塾、经馆、精舍、私塾、村塾、冬学、蒙学等。私学的教学主要为进入官学、书院以及应科举考试的准备。史书记载孔子最早兴办私学。《王冕读书》中“窃入学舍,听诸生诵书”的“学舍”,就是这类学校。
3.古代学校教育的课程
我国古代最早进行以礼乐为中心的文武兼备的六艺教育。六艺,即是我国古代教育的六门科目:礼、乐、射、御、书、数。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发展是我国的教育史、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诸子百家纷纷办学,宣传各自的思想学说,儒、墨两家的私学成为当时的显学。
汉代武帝以后,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实行思想专制主义的文化教育政策和选士制度。儒家经典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
隋唐以后盛行科举制度,为广大中小地主阶级子弟进官为吏开辟道路,但也加强了对知识分子思想和人格限制。宋代以后程朱理学成为国学,儒家经典被缩减为《四书》《五经》,特别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被作为教学的基本教材和科举考试的依据。
明代以后,八股文被规定为考科举的固定格式,不仅社会思想受到钳制,而且形式上的创造性也被扼制。到光绪31年(1905),清政府废科举开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