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近期连续成功查办多起网络违法案件,其中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两件,擅自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案一件,均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3起案件均存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寻找当事人极为困难等不利因素。特别是在晟某公司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中,当事人将4年前临时租赁的地点作为公司注册地址,而在公司网站上又标注另外的地址,经执法人员多次现场调查,两处地址均无公司办公,导致线索中断。后经执法人员反复调查,综合研判,密切追踪,最终成功锁定当事人。经进一步调查,晟某公司半年来利用其运营的网站先后发布各类小说200余部,其中几部小说甚至存在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最终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删除网络出版物,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青岛亮某网络公司擅自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案件中,经执法人员多次调查,最终查明,当事人自2019年以来,利用其运营的APP向用户提供各类短视频1500余个,总点击量约3万左右。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由于此类案件为新型网络案件,较为典型,在青岛市尚属首次发现,无先例可循,执法人员只能借助其他网络案件的成功办案经验,从远程取证入手,各个环节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深入分析研判,预想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措施。其间,面对线索中断的不利局面,执法人员积极寻找其他线索,用技术手段利用其APP上预留的客服QQ线索成功锁定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及当事人。8月12日,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负责人介绍,公司是由几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共同创办,当前正处于创业初期,主要经营软件开发、运营等业务。公司出现上述违法行为根本原因是公司经营者比较年轻,对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后经执法人员反复调查研究,最终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件现均已办结,总计罚款5000余元。后期青岛市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网络文化企业的监督引导,维护好纯正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