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作协签约网络作家申报通知
一、申报时间:4月27日至5月29日
二、申报范围:上海网络作家协会会员
三、申报方式:填写申报表格后,连同五万字正文节选,一起发送至邮箱:shwangluozuoxie@126.com
咨询:2746793470(QQ)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
2020年4月27日
上海市作家协会签约网络作家管理条例
(2017年5月试行)
为加强上海网络作家队伍建设,努力构筑与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网络文学格局,扶持优秀网络作家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促进上海文学事业全面发展繁荣,特制定《上海市作家协会签约网络作家管理条例》如下:
一、签约对象
1、有一定创作实力和影响的上海网络作家协会会员;
2、申报选题以长篇网络小说为主,兼顾中短篇小说集。该选题作品须在文学网站上首发并连载不少于五万字,且未完本。
二、报批程序
1、申请者向作协创联室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项目详细计划(包括创作构思、创作大纲、完成时限等)。
2、创联室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半数者通过,然后报作协党组审定,最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签约手续。
三、资助办法
1、原则上以两年为期,第一年考核合格后,自动延续到第二年。如果不合格,则终止签约。
2、签约期间,作协将向签约网络作家每月提供2500元创作津贴。
3、作协对签约网络作家在深入生活、文学创作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在作品完成后提供宣传推介等服务。
四、考核方式
1、作协建立考核标准,形成创作考评机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创作成果。实行年度创作进度和成果考核。
2、为鼓励网络作家创作更多的精品力作,凡在签约期间发表、出版的作品,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者,作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五、其他事项
1、签约期间,作协与签约网络作家在编制、组织人事等方面不发生关系。
2、签约期间,签约网络作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作协制订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作协的管理。根据合同规定,排除干扰,潜心创作。同时,应积极参加作协和上级部门临时组织的有关创作任务及公益性写作活动。
3、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上海市作家协会。
上海市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