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清朗网络空间的规则之网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直播、移动APP、网络跟帖评论、网络论坛社区、网络群组、用户公众账号、微博客、网络音视频信息等所有具有媒体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的全覆盖监管,但在以行政部门出台规范作为主要监管工具的情况下,不同行政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之间如何协调,部门规范与上位法之间如何衔接,监管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网民和行业组织之间如何互动,以及如何压实互联网平台对用户生产、复制、传播信息内容的监管责任,特别是个性化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条件下网络信息的监管,仍然需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这样一部更加具有综合性、体系性和统筹性的规范,以织密规则之网,破解碎片化问题。
“网络生态”是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贡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则是信息时代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通过进一步细化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明确网民的权利与责任、压实互联网企业的平台责任、强化行业组织的治理功能,以及规范平台“发布、删除信息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要求平台对用户账户进行“信用管理”等制度创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不仅将以高质量规制提升我国网络生态治理效能,也将为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提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