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文翔:IP影视改编的“退烧”与“重燃”
“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简称,直译即“知识产权”。“IP影视剧”,则主要是指有一定粉丝数量的网络文学、游戏或者动漫等基础上加以改编而成的影视剧作品。随着互联网普及、影视技术提高以及文娱产业发展,IP影视改编热潮兴起,其中以网络小说IP的改编尤其炙手可热,如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七月与安生》,电视剧《步步惊心》《甄嬛传》《花千骨》《琅琊榜》《盗墓笔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欢乐颂》等等市场反响大的作品。2015年左右,IP影视剧已经几乎占据了中国影视产业的半壁江山,呈现“风光无限好”的景象。然而这种现象在2018年出现变化:电影方面,从2016年的《致青春2》、《夏有乔木》到2019年的《上海堡垒》,宣告“大IP+小鲜肉”不再是市场灵药;电视剧方面,《孤芳不自赏》“抠像演戏”、《楚乔传》内容“注水”、《锦绣未央》抄袭等重挫古装题材市场信任度,《如懿传》《武动乾坤》《斗破苍穹》等被寄予厚望的剧作集体遭遇“滑铁卢”,戏骨、偶像演员以及原著粉“贡献”的庞大粉丝基数也没能拯救一路断崖的口碑和收视;在网络剧制作上,改编剧集数量也有所下降,此前改编剧数量一度多于原创剧,但到2018年,原创网络剧集在爱奇艺、腾讯、优酷三大视频网站占比均超过50%……这些说明IP影视改编热在“退烧”。
热潮“退烧”的原因,首先源于创作上“先天性”缺陷。在网络小说创作上,网络小说作家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的写作训练,结构故事、行文控制等方面相对较弱,流水式的写作,随性的语言,偏游戏般的调侃是网络小说普遍的风格,这些与文学艺术所重视的创作规律会出现一定背离,导致改编存在难度。在创作方式上,网络小说与传统小说不同。通过传统媒介传播的小说,作者的创作基本是“封闭式”写作,酝酿时间较长,小说完成时是较为成熟的作品,发表或出版后才会和读者见面,作品面世后便是定稿,作者受外界干扰的因素较少。而网络小说的创作却是动态的,在自由开放的网络空间创作,作者与读者的互动性明显,作者注重读者的反应,可以随时根据读者的反馈意见决定后续写作方向。这种自由开放,一方面吸取“众智”,为作品增色;另一方面,迁就受众趣味,也会影响作品艺术上完整性。网络小说散漫随意、追求快感的碎片式写作,使得小说故事情节粗糙繁杂,主线庞杂,完整性、逻辑性相对较弱;而影视作品是以声像作为媒介的视听艺术,对情节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要求更高,网络小说自身的不足为改编增添了难度。同时网站平台推送作品的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络小说的创作。点击率与更新速度两个最重要的指标,令写作者想尽办法拉长小说篇幅,导致小说叙事总体把握失控,对于改编亦是一大弊端。在影视“再创作”上,随着拍摄设备越来越先进、简便,影视制作人的门槛也越来越低,影视行业出现热钱纷纷涌入,粗制滥造作品泛滥的现象。网络小说拥有现成的作品和人气,被“外行”直接拿来炮制,拍成烂片、烂剧,在IP影视剧盛行的前几年尤为突出。视听艺术是专业而严谨的艺术,完成影视创作需掌握专业技巧,若不具备构思视听语言的能力,改编就会变成胡编滥造,丢失原作的灵魂和精髓。
其次,影视改编过于注重商业利益。高产能的生产市场(网络小说创作数量庞大、影视转化快,版权购买相对便宜)、迅速增长的消费市场令资本对网文IP趋之若鹜。但在这种狂热中,因资本唯利至上及其所信奉的丛林法则,依靠数据、利用炒作,以“流量小说+流量明星”,“高成本投资+大制作团队”的“双流量高大”模式快速获利,市场纷纷效仿,导致IP改编逐渐沦落为“投机”的商业行为。影视作品如同工业流水线上的制品,艺术上乏善可陈,内容日趋同质化,品质上粗制滥造。具体表现:第一,改编作品“注水”。改编作品“注水”有的是因为网络小说本身为增加点击率行文拖沓、“注水”而影响到改编,但更多的则与资本追逐商业利益相关。在资本驱动下,各大电视台与网络视频平台过度竞争,导致行业内容需求被放大,产量快速扩张、形成行业泡沫;而按集数销售的模式,在商业资本逐利驱使下,本来不精的作品被注入更多的“废水”,剧作利用“注水”增加的收视率、点击率支撑销售价格。“注水剧”令观众反感,消耗期待与耐心,透支信任,导致观众弃剧,并会逐渐演变为舍弃同一创作团队制作的作品、同类题材作品。第二,改编类型固化。出于快速兑现商业获利目的,影视改编基本操作模式:对读者点击率高的小说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找出所谓的爽点,快速“影像化”,如同一个标准化流程生产商品。套路化的情节、扁平化的人物,令读者产生审美疲劳,严重阻碍IP影视改编的发展。第三,改编作品文化含量的缺失,存在去智化、媚俗化倾向。IP改编存在为了追逐商业利益,以为迎合大众审美的倾向,一旦过度突出“俗”,内容流于肤浅,注重感官享受,则会压缩人们理性思考的空间,异化大众审美,甚至传达不正确的价值观。
IP影视创作上自由、粗放模式如一把双刃剑,它为IP影视剧的繁荣带来了量的积累,但它的另一面,这种模式的“先天性”缺陷也埋下隐患,当弊病不断显现,问题逐渐积累,剧作品质大打折扣。然而,从影视市场的发展来看,国内影视创作的内容储量不断扩容,类型日益丰富多样,表达、传播和交互手段更趋多元,由此,观众选择范围扩大,见识与品位都在提升。随意编造,缺乏思想内涵与精神价值,仅仅凭“流量”就想博得市场的投机取巧越来越失效。
行业规范的缺乏曾让IP影视化无序发展,良性发展终归需要规范。自2017年起,网文IP改编网络剧出现大规模下架情况。主管部门越来越强调网台标准统一,网络剧不再是模糊标准的避风港。根据艺恩数据统计,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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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IP改编占据64%;《2018年度IP评价报告》显示,其中文学类IP占比32.5%,远超其他类别,说明文学IP仍具备较大的改编价值。经历粗放“机会主义”狂热到热潮退却,匡正行业风气,引导创作,建构良性生产创作环境,IP影视剧市场出现改变,创作摒弃唯“IP”论,IP影视改编重新寻找文学影视化的正确打开方式。2019年是IP影视剧重振旗鼓的一年。年度电影票房冠亚军《哪吒之魔童降世》、《流浪地球》均属于IP改编电影,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电影《少年的你》题材融合“青春”与“现实主义”,引发热议;年度热门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都挺好》《亲爱的、热爱的》《陈情令》《庆余年》《长安十二时辰》等等都是文学IP改编剧,且不乏网络小说改编作品。这些IP影视剧,都做到了口碑与市场的双赢,再度燃起IP影视剧的热潮。文学IP仍然是影视创作内容的主要源头,优质IP的精品佳作不会被市场冷落。由此可见,IP只是内容的催化剂,而不是决定性因素,优质的内容才是“立身之本”,才能真正吸引、打动观众,尊重艺术规律的IP改编才是行业持续发展的、真正的基石。权衡IP价值不只是考量流量与知名度,文化内涵、艺术标准才是衡量的重要指标;是否能完成文字到影像的艺术转化,是IP改编成败的关键。认清这一点,IP影视改编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