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的主流化与发展观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颁布,六部分25条,专辟一条“大力发展网络文艺”
,这是“网络文艺”作为概念即固定用语的真正开端。这之后,它被政、产、学、研等领域广泛使用、不断阐释,日益清晰了它的理论内涵,显现着该新词的传播力即使用价值。所以说,“网络文艺”词语的诞生,首先说明了它所指涉的对象正在发生主流化和已经成为主流现象的事实。
20余年的互联网技术及其内容生产的发生、发展,使得我们在传统的文艺认知和理论运用之外,愈益感受到“媒介赋权”与新文艺降临的交互关系。过去学科内部的微观视角并不合适纵观全局了,反而变得“只缘身在此山中”或者盲人摸象,有些文艺批评方法的捉襟见肘、难以置喙我认为是简单搬用传统手段的缘故,每每忽略了在看待网络文艺总体性时需做点“聪明的笨功夫”
,重新给予哲学社会学的审视,而在对待具体作品(产品)时则更应理解和熟悉新媒介的技术性、资本介入、“粉丝”作用等问题。换言之,面对年轻而充满未来性的网络文艺,我们必须(也庆幸获得机遇)调整视角,充分回归到哲学社会学和中国实践中,归纳创新出新时代的文艺理论与批评方法,完成一次跃迁之旅,在文艺和人文上可以再次由远及近、由表及里。
网络文艺固然被概括为“一个”词,标志着在电脑前、手机上所见的文艺性的内容制品都深深地具备了网络性——但其实这些内容并非“一个”
,它们无所不包:文字中心的网络文学,静态视觉的CG绘画和漫画,动态视觉的影视、视频、综艺和动画,诉诸听觉的听书、音乐,实时互动的直播、游戏,作为批评元素的弹幕、评论社区(网站)
、评分制度,还有给传统写作乃至学术文章带来新传播契机的订阅号……在此不但可以看到交互性极强的网生内容、机制的创新,也可以看到文学、绘画、音乐、批评等古老文艺传统的互联网转化;与之相呼应,有些领域我们使用传统的文艺评价方式依然有效(因为它们来自过去并保留了大量的传统样态)
,更多的却完全需要借助新的理论创新(这种新文艺理论需求将随着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技术间的大结合变得越来越迫切,若干年后当一些技术“奇点”获得突破,我们一定会看到更加陌生的网络文艺主流)
。所以说,“网络文艺”是一个综合的、混生的、开放性的总体,无论文化来源上,还是内在的文艺分类和分层上,都是复杂并发展着的,它是一个基于互联网世界整体嵌入人类生活而出现的巨型文艺生态,也是过去人类历史上所有文艺基因的互联网“搬迁”与“移民”
,是一次走向新大陆和具有“诺亚方舟”之物种传承意味的千年之变。
此外,我们通常会基于另一个角度理解“主流”
,那就是作为时代典型影响力的思潮,需要承担其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的问题。网络文艺的主流化概莫能外。既有管理部门的硬指标检查治理着网络文艺的各个门类,展开净化行动,施以禁令惩处;也有通过讨论的形式就“三观”
、正能量、社会价值与市场价值、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优秀传统文化等主流化普遍的社会底线与目标界定要求网络文艺,在时代的“控制塔”中训诫这“野蛮生长”出来的草根文化,使之愈益成长。这其中也包括用文艺的标准来衡量大众文化、警惕商业资本的滥用。在此意义上,可以把既有主流社会对于网络文艺的规约比喻为一场“成年礼”
,他们以“父权”的方式仪式化新旧世界道德的联系,将二次元的逃避型和叛逆型文化带回被网络文艺青年命名为三次元的现实空间和法理秩序之中。
信任网络文艺是发展网络文艺的前提
在上述主流化的浩荡之路上,我认为唯一要追问的是我们是否信任网络文艺的“文艺性”
,也就是我们是否相信网络文艺是新时代的一种新文艺,赋予它更多、更重要的期望和价值。
这种相信首先是指网络文艺一定会诞生属于“e时代”的经典作品。虽然传统的纸质时代与物理空间所形成的一套经典标准并不怎么适合网络文艺经典的评判指认,但一些基本的艺术规律、审美要求、人性表达、思想意志仍然在网络文艺时代被继承下来,通过新的媒介手段达成和嬗变。但目前的一种观点是怀疑甚至否认网络文艺的可经典化。这令人想到麦克卢汉在描述16世纪古登堡印刷技术兴起之时,注重口头传统的经院哲学家怀疑和未及时因应印刷文明(媒介)的挑战即机遇,错失了让不少有价值的文化艺术“引渡”到新媒介的机会,“倘使具有复杂口头文化素养的经院哲学家们了解古登堡的印刷术,他们本来可以创造出书面教育和口头教育的新的综合,而不是无知地恭请并容许全然视觉形象的版面去接管教育事业”
。
其次,这种相信表现为正确的历史经验所带来的从容积极心态和参与建设的作为。如果信任网络文艺是主流文艺,就必须容忍它20多岁的粗糙、冲动,理解和享受它在全球互联互通机制下的多样性和想象力,包括它在不断主流化中的非主流——某些非主流恰恰是创新的标志,尤其对于文艺而言。仿佛两代人的关系构建,网络文艺的成长壮美有待于上代媒介的优秀文化思想资源与其沟通、交流、共建、融合,尽可能地保留和养成人类在互联网世界中的丰富弘美。这中间,既需要以历史经验看护网络文艺的多样生态,使之具有内部杂交的足够样本;也需要给予时间并参与具体的创制劳作、提供示范——既然批评网络文艺过多停留在民间草根而有生态之弊,不如直接介入生产去发明网络文艺精品,即便是征服小众的互联网精品其实也已经是人口上为数甚多、具有流通传播价值的大众作品了,其综合利益毋庸置疑。而网络文艺所处的全球化和大众文化背景也同时创造了“好不好由大众来评判”的新批评标准与机制,这是尤可注意的文艺批评乃至文艺教育方面的重要转型。
相信网络文艺,还表现在认定它作为重要的国家文化软实力,将在全球文化交流、宣传和贸易中扮演无可替代的、具有强大发展潜力的角色。换言之,即认为它将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实现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接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构建中国话语、中国故事、中国思想理论体系方面具有长足的应用与发展空间。那么,由此宽阔前瞻的格局来看待网络文艺的多样性与生态理路,将为我们制定合理的、富有张力与尺度的策略、机制,即以中长期的顶层设计思维考量当下的网络文艺治理提供坚实的战略眼光。让-路易·鲁瓦在《全球文化大变局》中说,互联网“对整个人类的文化遗产、记忆、古今知识大开方便之门,把来自不同国家,具有共同兴趣、共同目标和共同意愿的人们聚集在一起”
,“展示并证明了它的多元性”
,这意味着“21世纪是一个多元的世纪”
。这与我们提倡的全球治理体系正相吻合。
网络文艺的生态链和价值链
所以,我们该在认识网络文艺的关键时刻引入“生态链”和“价值链”的观念。
网络文艺所带来的生态场域勾勒了影响其生成、发展、繁荣的主要力量:技术、受众、产业、政策、文艺,五种力量共治下的网络文艺生态构成了美妙的合力矩阵。所谓生态链是基于其生产链和生态观的一种观念系统的链接,即认为这些力量所代表的社会利益、愿望将在网络文艺这件事上长期并存、博弈合作,在动态平衡中实现网络文艺的大发展大繁荣。
关于网络文艺生态链的认识,一方面愈发明确了网络文艺是未来主流文艺的研判,另一方面也在提出网络文艺不是传统文艺,即强力影响它的基本力量与过去不同、或是不同比例的要素存在,比如产业和资本,比如网络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技术,比如“粉丝”的参与和能动特征,比如全球流动的青年亚文化(包含二次元文化)
,还有我特别在意的网络文艺的共性:社交性。对于这些生态链上的崭新特征,不能因为过去没有而感觉陌生就轻易否定裁决之,它们是网络文艺本质属性内共生共荣的部分。如果没有了,可能就谈不上网络文艺,而仅仅成为过往熟悉的传统文艺的互联网化。所有网络文艺的研究应该是建立在其生态链认识上的研究,而非割裂的只要什么、而一定不要什么的排他选项。有力和有益的引导来自于“入乎其内”所形成的同情心和同理心,然后“出乎其外”地制定出良性的改良与发展方案。
强调“生态链”
,并不是否定网络文艺场域中的问题、弊端,而是强调网络文艺各类型、各层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网络文艺和现实社会的辩证关系,需要做总体性思维和综合治理。所以,同时有必要提“价值链”
。网络文艺的价值链在于它必须同时满足影响其生成发展所需的五种基本力量的价值指引,在它们的合力场中构建自己的价值体系(那么,这个模型的另一面就是网络文艺批评,应该在五种基本力量的合力场中构建自己的评价体系)
。而精英的、管理的阶层则必须这样思考和引导网络文艺的价值天平:“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
”“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
”这就是对于价值链的充分认识和辩证把握。
总的讲,网络文艺是与我们过去经验不大相同乃至大不相同的新时代新文艺。除了即时的应对措施之外,理论创新、批评实践、智库建议、磋商机制等都亟待建设,以保障“生态链”和“价值链”富有生命力地运行,最终使网络文艺有精品、成经典,在“地球村”中呈现中国精神气派的新文艺路径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