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国民族高等院校在读的各民族大学生(包括汉族学生),以及非民族高等院校的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含本科生、硕士、博士。参赛稿件需粘贴学生证复印件,以此证明其参赛资格。实行实名投稿,参赛者作品发表如需署笔名请在稿件中说明。参赛者需在参赛表格中提供个人资料,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2、参赛诗歌文体为新体诗,每位参赛者可投首数不限,每首不超过30行。
3、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一稿多投,杜绝抄袭。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着作权,并保证所投作品不侵犯他人权利;如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现象,取消参赛资格;文责自负,由参赛者造成的侵权行为,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无关,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负。
4、参赛作品题材不限,但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充满青春活力,力求艺术性与思想性兼备。
5、参赛作品入围或获奖,参赛者将赋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收藏、宣传、展览、出版和应用此作品等权利。除获奖奖励外,无须再行支付稿酬。
征稿时间2015年11月20日—2016年5月18日。
评审时间2016年5月20日—2016年6月20日。
颁奖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初。
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
2、来稿一律不退,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3、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