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突击小测验:辛勤工作了一天,你想找一种方式休息放松一下。下面哪一种选择能屏蔽现实世界中的种种烦扰,在短时间内改变你身体的化学构成,让你迅速恢复元气呢?
一杯上好的黑皮诺
一盒巧克力
一本小说
答案是你三个都想选。但小说的药效最猛,也最持久,并且绝对不会让你在第二天早晨感到丝毫遗憾。哦,也许还是会有一点。
想想看,你终于准备停当,爬上床,兴冲冲地想:早点休息,明天早晨有重要会议,天一亮就得起床呢。你伸手去拿床头桌上的小说。想着读一章——你懂的,为了放松而已,然后,就关灯。但是当你读到这一章末尾,你心里想:“等等,要是普莉希拉发现了肯德里克留给布里奇特的便条,她会怎么做?她肯定会误会的,接下来……”于是你决定再读一页,看看结果到底如何。然后一页变成三页,三页变成十页。突然间,你来了精神。事实上,“疲劳”这回事已经完全被抛诸脑后。真实的世界已经消失,你身处一个精美、舒适的泡泡里,悬浮在半空。仿佛有人按下你的人生暂停键,让你在另一个现实中生存、呼吸。手中的书页翻飞,直到你注意到百叶窗下面有一道恼人的光透进来。是窗外有人停了一辆卡车?接着你突然一惊:天已经亮了。你读了一个通宵。这个时候,你才震惊地发现自己有多么疲劳。
每个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明明知道自己第二天要早起,睡眠不足会让你精力不足,像我这样的人还会易怒。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停不下来呢?先别急着批评自己定力不足,不能读个一两页就放下书去按计划行事。实际上,对大脑来说,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是无法抗拒的。不是你决定要继续读,而是你的生理反应决定你自然而然地就会这样做。当然,一旦老板发现你开会时打瞌睡,或者更糟,发现你号啕大哭,因为有人指出你穿的两只袜子不是一双,我可不推荐你这样去跟他解释,因为人们不明白故事在我们身上的威力有多大。没错,如果你这样说,老板肯定会觉得你脑子进水了。
这是故事可怕的一面。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在时时刻刻受到故事的迷惑,或者说影响。但就像你并无恶意的老板一样,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故事对我们的影响是深层的。不过对作家们来说,这正是通往理想王国的钥匙。故事何以对人影响至深,究竟是什么让它能够切入并且改变人们的生活?理解了这一点,就能让你在自己的小说中呼风唤雨。
所以,在着手构建你的宏伟蓝图之前(如果你已经开始着手写了,那就先停下来),你需要知道是什么让大脑过滤掉真实世界,一头扎进书中世界的。为此,本章我们将要来看故事所蕴含的深层目的是什么,故事与大脑是如何互动的,是什么让故事在我们身上发挥效力;并且,通过分析我们听到的每一个故事中,大脑喜欢什么,寻找什么,对什么做出反应,来揭示究竟何谓故事。
像你我这样有责任意识的成年人,为什么一旦被一个难以释卷的故事所吸引,就能完全将自己隔离于现实之外呢?进化生物学家长久以来都在思索这个问题,因为很显然,通宵达旦地去读一本小说是得不偿失的。但是,嘿,至少你活到了天亮。远在石器时代时,能否平安熬过夜晚都是充满变数的事,稍微一走神游离了现实,就会让你落入捕猎者的虎口——捕猎者种类众多,也许是人类,也许是其他物种。换句话说,沉浸在故事之中有可能是致命的,因此科学家相信一定有一个非常合乎情理的原因让它成为可能,否则,还没等他们说完“就再读一章,我发誓”,自然选择就将那些容易被故事吸引的人斩草除根了。
的确有个非常合乎情理的原因。故事是世界上第一个虚构的真实。它让我们可以走出当下,展望未来,得以规划生活中极其惧怕的事——未知之事、突如其来之事。在那些潜在的、善于突袭的天敌藏匿在你身后之前,有什么比故事更好的方式帮你想到如何先发制人呢?
没错,有时,立足“现在”是明智之举,但如果你总是在现在里,压根不会知道还有明天,更不要说能预测潜伏在现在中的危险与欣喜。故事让我们间接地身处尚未经历的不同境遇中,去感受它究竟是什么样的体验,为了躲过一劫我们还应该做什么。因此,地球上每一个社会都讲故事并不足为奇。这是人之常情,也许,还是在提醒我们,除了可以打发下雨天的周六下午和重要会议前的漫漫长夜,读故事还有点别的意味。
但是,如果故事的力量如此强大,而且与我们的幸福息息相关,那为什么我们又往往只把它当作一种消遣呢?为什么我们不把沉浸在好故事中当作生活的必需,而只是把它当作奖励,奖励自己一天辛苦的工作,把现实世界的纷扰抛于脑后,让自己一头扎进一个神清气爽的“海市蜃楼”呢?说真的,为什么不止一本像《牛津英语词典》这样的权威词典,把故事定义为“以娱乐为目的的,关于虚构或真实人物及事件的叙述”?
答案很简单。我们误以为,故事给我们的感觉,那种让人垂涎、充满诱惑的愉悦,就是它的目的。而且像任何一种诱惑一样,一旦中了它的魔咒,我们满脑子就只想着:这个绝美的、销魂的时刻,刻不容缓。你曾经想过中了某一个故事的魔咒会有什么后果吗?见鬼,一去想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就出戏了。我们都知道,一旦故事到了结尾,就该曲终人散,我们回到现实中来,还是读小说之前的那个自己。我是说,故事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深刻变化,对不对?不对!
我们喜欢一个故事,和喜欢一道菜,或喜欢一场性爱是一样的道理:没有这些,我们活不下去。我们因佳肴而养,因性爱而生,因故事而智。食物和性爱一样,结果往往很快就显而易见了,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结果可能是什么——知道归知道,我得说明一点,仍然有可能在看到一个美味的冰激凌圣代或者被倾慕已久的人抛个媚眼之后,什么事都没发生。
读故事对我们的影响并不是立竿见影的,所以人们很容易会认为它没有影响。但故事对我们的影响是深刻悠远的,它能改变我们的生活,而且是一种来自生理层面的驱动。当你沉浸在一个好故事里,那种让你一夜不合眼的亢奋感并未转瞬即逝,也不是主观想象,也不是为了消遣而消遣,甚至把它概括为一种感觉都没有切中要点。事实上,它是诱饵,从生理上牢牢抓住你,让你束手无策,让你从真实世界消失,进入故事的世界。面对那种排山倒海而来的感觉,你只有放下一切,专注于其中。
实际上,引起那种感觉的是涌动的神经递质多巴胺。这是一种化学反应,由强烈的好奇心所激发,而一个好故事通常能立刻让读者产生这种好奇心。你会跟随好奇心探究到故事的末尾,因为你想了解心中想知道的事情,而那种感觉是大脑对你的奖励。
当我们忘我地投入到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中时,我们跟着主人公经历内心的变化,他对世界的洞察也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故事跟经验一样,将意义直接注入我们的信仰体系——不是通过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感受。因为跟生活一样,故事的基础是人的情绪。正如哈佛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吉尔伯特所说:“情绪不仅仅很重要,事实上,它们体现了‘重要’一词的全部含义。”在生活中,如果我们感受不到情绪,就无法做出任何理性的决定,生物就是这样。在故事里,如果我们没有感受,就算不上是在阅读。传达意义的其实是情感,而不是逻辑,因此你的小说要千方百计地传送情感,从故事主人公直接传送给读者。
我们天生就对主人公的感受心怀好奇,自然而然地想去捕捉和占有,这样才能体会到他们的挣扎,并感同身受。当我们沉浸在一部小说中,主人公的内心挣扎就成了我们的挣扎,他们幡然醒悟的道理也成了我们的领悟。这不是比喻,而是事实。《讲故事的动物:故事造就人类社会》的作者乔纳森·歌德夏提出,根据核磁共振成像研究结果,读故事时的大脑活动情况显示,我们并不是故事的旁观者,而是参与者。
不相信?那你去当地的影院找一场恐怖电影看(动作要快,否则,估计以后影院都不存在了)。此时此刻,魔鬼正在砍杀一个受害者,他弱不禁风,手无寸铁,挣扎着试图逃脱魔爪,突然他转过身,目光越过你的肩膀。正如歌德夏所说,你很有可能会看到“观众不安地缩在座位里蠕动。他们收起手肘,缩起膝盖,蜷成一个球保护起身体的重要器官”。你看着他们的反应就想笑。毋庸置疑,这些人智商没问题,而且都不是第一次看电影。那为什么银幕上发生的事会让他们觉得自己需要保护呢?答案是,他们没有在思考,他们就当电影是真实发生的一样去体验它。正如歌德夏后来提出的那样,“他们的大脑向身体发出的指令,就像身体真的在受到攻击”。
这就是故事的深层力量。很不可思议,是不是?我们的大脑会对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事做出反应,而如果这些事来自一个好故事,大脑对它们做出的反应与在现实世界中真实经历时的反应完全相同。这会让我们立刻进入状态,去寻找我们常去捕捉的信息。确切地说,对于每一个听到的故事——不仅仅是小说,因为以漫长的进化周期来看,小说登台亮相不过是五秒钟之前的事,我们都必然下意识地问一个问题:我从这个故事中能学到什么,才能不被置于死地,还能前途无量?
这不仅指在物质世界里幸免于难,还指社会世界。因为与通俗的看法相反,我们对归属于一个集体的需要,是一种生物本能,就像我们本能地需要食物、空气和水。一旦我们学会了立足物质世界,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意识到,想要生生不息,就要学会相互协作。所以,这一点能力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被嵌入我们的神经,而且,正是在那个时候,人类大脑经历了距今最近的一次爆发性提升。长久以来,我们认为了不起的大脑是朝着抽象推理能力演变,但如今科学研究发现,脑力的提升并非只是为了提高分析能力,还是为了拓展我们的社会认知技能,使我们能做到一件从幼儿园开始就受到鼓励的事——与他人协作。
毕竟,哪怕是我们当中最聪明的那些人——排除极少数能通过天才的发明改变世界的人,都不能独行天下。你能想象史蒂夫·乔布斯独自待在他的车库里,组装着每一台苹果产品吗?也就是说,他得先亲手制造好所有的零件,做好产品宣传,接下来,一旦累积了一些订单,马上跳上卡车,亲自送货,当然了,之前他要把路也修好,卡车也要自己造。重点是,抽屉里最锋利的刀也得在切东西的时候才能显露出锋芒。我们都需要别人。也就是说,为了人生能顺遂如意,我们需要理解他人。
这样一来,故事的目的就从单纯地去解开物质世界之谜演变为破译社会世界,而社会世界要复杂得多,破译它是个险象环生的工作。无论怎么说,我们可以通过“看”来了解物质世界,比如“不管这头狮子看起来多友好,坚决不要把它当宠物养”之类的知识学习起来是很直观的,但想要在社会世界立足,那脚下的路很难一目了然。当然,我们可以看别人怎么做,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看出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对此我们往往力有不逮,因为很显然,这个问题深入到了一个美国国家安全局都进入不了的地方(马克·扎克伯格的手下也不行):其他人到底在想什么?他们究竟相信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信念?我们渴望了解这些,对于听到的故事,尤其是读到的小说,总是积极做出反应。小说家是让人敬畏的(有时候也让人觉得可怕),因为他们所触及之处已经比科学家还要深,他们启发我们如何从内在去深入他人的思想,如何洞察触动人心的东西。
理解了一个人行动背后的动机,就赋予了行动意义。否则,当我们给远方的爱人打电话时,他深深叹一口气说“你没打来之前我更开心些”,我们可能吓坏了,以为他是不是已经对我们失去兴趣,然而他真正的意思是“听到你的声音,我很想念你,但不能和你在一起,我很难过”。也就是说,“为什么”往往与它表面看起来有所不同,而且并没有途径可以通往它背后的真相。我们怎么会知道是应该去激活速配交友网的账户,还是该因此而幸福地雀跃呢?吉莉安·弗琳的《消失的爱人》第一页,那个滑头滑脑的丈夫尼克神情忧郁地琢磨自己愁云满面的妻子:“你在想什么呢,艾米?”我们也都想知道答案。但是除了去找灵媒,我们怎么能知道她在想什么呢?我们要不要像尼克盘算的那样,“打破她的脑袋,仔细勘查,不择手段地捕捉并记下她的想法”?上帝,我希望不要这样。幸好(我们的爱人有救了)我们有个更好的选择:我们可以如饥似渴地去阅读一吨小说,提升我们的读心技能。故事的目的——每一个故事,是帮我们对自己或者他人的行为做出阐释或预测。你得承认,这可比开颅之类的办法干净清爽多了。
要点是:我们不是借助故事来逃避现实,而是借助故事来引导现实。
对读者来说,有一件事不太有吸引力——我很好奇,作者接下来会用什么绝妙的比喻?现在他会用什么扣人心弦的短语呢?事实上,对于抒情性语言,大脑并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挑剔。我们不是冲着优美的语言、诗性的写作,甚至戏剧性的剧情转折去读小说。我们更看重深层的、有意义的东西——内在信息。它能让我们在这个光辉、残酷又美丽的世界里活下去,同时风格也不能弃之不顾。我们天生会积极回应这个内在信息,事实上,每一位想抓住读者注意力的作者都必须掌握这一点。但是想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故事?
首先,摒弃《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因为它把故事定义为以娱乐为目的的创作。真是大错特错。这就等于说食物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好吃。此外,跟大部分笼统的定义一样,这个概念根本含糊不清。这个定义基本上可分解为:故事囊括了一个人能找到的任何带有娱乐性的东西——嗯,什么都有可能。对作者没有任何帮助作用,是不是?但是有一点这些英国学者说得对:故事一定是娱乐性的,就像食物要好吃,否则不管多么有营养,都会被推到冰箱的最后一排,跟一罐不新鲜的羽衣甘蓝并排。如果小说不能带来乐趣,就不会引起我们的兴趣,而是被束之高阁。
故事给人带来的消遣是指什么呢?如果不是优美的语言、夸张的情节,是什么抓住了我们的注意力?如果好奇心是关键,如果好奇心是多巴胺分泌的源泉,那么是什么勾起了我们的好奇心?什么是故事?
概括起来:故事就是关于所发生的事如何影响某个人达成艰巨的目标,如何改变他的内心。
现在,我们将故事的硬壳敲开来看看。
情节是指故事里发生了什么,即浮在表面上的众多事件。它并不是指这个故事讲什么内容。完全不是。
某个人指的是主人公,我们会发现,情节里发生的一切只有对主人公产生影响,才能获得意义与情感的厚度——不是笼统的影响,是最终导致主人公达成艰巨目标的影响。
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说,艰巨的目标是我们所说的故事难题。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某个人如何克服躲不开的难题而展开,这个难题只有一个,但是它得不断升级。当然,如果它太简单,就构不成难题,故事也就无从谈起。同时这个难题也不能肤浅,而是得在每一个转折点上都会引起主人公不同的内心挣扎,到了故事结尾时,他看事物的眼光将迥异于当初。
什么是内心变化?朋友,这才是故事真正的要义所在:主人公所遭遇的外部阻碍——亦称作情节,如何改变他的世界观。
坦白地讲,如果你正在写的是惊悚小说或悬疑小说,无论是一部警察破案作品,小打小闹的也好,硬派血腥的也好,还是一部法庭戏,抑或介于两者之间,在故事的内在层面上你都过不了关。毕竟,目的不是单单让你的探员找出谁是罪魁祸首,而是去展现破案的手段和原因。而原因往往存在于内部。想想看,犯罪的真正动机是什么?这也是“他究竟是怎么想的”这一问题的理想答案。实际上,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故事,其中蕴含的悬疑都包含一个更复杂的内核,因为每一个关键人物——罪犯、受害者、调查者,都是根据自己内心的计划而动,通过主观的视角审视事件。
故事无关外部事件,而是关乎内心。无数的小说因为没有抓到这个要领而功亏一篑。我们不是为了看事情一件件地发生而读小说,我们是想透过主人公的视角去体验这些事件,跟着他一起纠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们着迷于此,因为这里可以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有我们渴望得到的内在信息。没错,主人公的内心矛盾是故事的第三条轨道,是激发我们兴趣的火线,是真正推动故事向前发展的因素。
对于作家们来说,有个事实会让人倍感受挫:尽管我们生来就能不假思索地对一个故事做出反应,但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写出一个能虏获读者芳心的故事。虽然我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是社交场上一流的讲故事高手,比如评头论足啊,讲讲逸闻趣事啊,或者饶有趣味地演绎倒霉的一天啊,但如果是创作一个完整的小说世界,他会写成什么样呢?这是一种全新的技能,绝非人的大脑中标配好的东西。
话说回来,如果我们不仅天生能识别好故事,还具备写出好故事的能力,那么人人都成了著名小说家,只消端坐一旁,就有一大群愿意效劳的助手忙着帮你打理海外出版授权、电影改编或者收入可观的演讲。但是估计很难雇到员工,因为他们也成了著名小说家。而且问题也来了,谁会有时间去读这些伟大的小说呢?
相信你已经明白,写小说不容易,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也并非看起来那么难。很多作者未上沙场身先死是不无道理的,因为我们似乎会在不经意间忽略一个问题,我们执拗地认为,写故事,首先要习得一手好文笔。但问题是,在练就文笔的过程中,我们完全错过了驶向故事的航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