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也称尸检,是指运用解剖学相关知识对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出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等信息。人命关天,自古以来,我国司法机构就重视对命案死者死因的鉴定。秦汉时期,已经有了简单的尸检方法,比如从伤口形状判断凶器种类。到了宋朝,我国的司法检验制度达到鼎盛,出现了里程碑式的著作——宋慈编写的《洗冤集录》。清朝时,司法检验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致。接下来,王老师就来给大家介绍几种古代的验尸方法。
古代的命案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杀(包括意外死亡);二是他杀。命案发生后,事主或地方保甲(相当于今天的居委会主任)必须报案并等待官府尸检,此称“报检”。有些情形的命案也可以免检,比如毫无疑点的自杀,如果家属无异议,官府可不进行尸检。这里的家属确认也很有讲究,如果是妻子在夫家自杀,必须征得女子娘家人的确认才能免检,以此防止夫家人谎报自杀。另外,死因清楚的他杀,且行凶者确认无疑,也可不用尸检。
命案发生后的第一次尸检称为初检。在宋代,初检后还要由其他尸检官进行复检,防止初检官失误或舞弊。清代一般只进行初检,复检只有在家属持续鸣冤上告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如果案情重大且复杂,不得已的情况下还会进行三检。
清代初检一般是县级负责,县官必须亲自到场,随带仵作即验尸官一名、负责刑案的书吏一名、衙役两名。死者的家属、邻居和地方保甲都要到场,以保证尸检的公正可信。尸检时,仵作亲自操作,要按照刑部印发的“验尸图格”进行检验。验尸图格是一种标准化的验尸操作表格,上面列出人体各部位项目。仵作验尸时要高声喝报尸体每个部位的情况,比如伤口形状、大小、深浅等,书吏当场将情况填写到验尸图格上。尸检结束,仵作和家属及邻居、保甲都要签字画押,证明尸检无误。
具体的验尸方法,宋代之后皆遵照宋慈的《洗冤集录》操作。此书乃古代尸检的金科玉律,其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医学的正式诞生。下面简单介绍几种该书记载的验尸方法。
如果是外伤致死,可根据伤口的形状推知凶器:如果是斜长的伤口,就是木器所伤;如果呈现一片不规则的圆形,或是三角形的尖尖的伤口,就是砖石造成的伤口。
如果死者被报为自缢身亡,则检验脖颈上的瘀痕,“自缢伤痕八字不交”。后颈瘀痕呈八字状且不交叉,说明是自缢身亡;如果瘀痕呈交叉状,则是被他人勒死;如果是死后被作假成自缢状,那么颈上瘀痕会是白色的,不会有血色瘀痕。
水中打捞出来的尸体,要检验尸体的姿势。如果两手张开、双眼不闭,则是失足或被他人推下水,因为死前曾奋力自救。如果两手紧握,双眼紧闭,则是投水自杀,因为生前只求速死。如果死者是被人谋杀后再被投水的,尸体皮肉的颜色泛黄而不是发白。死后入水,不会呛水,因此肚皮也不胀,口鼻耳眼也没有水流出,手指缝里也不会有泥沙。
如果是服毒死亡,尸体全身会变青黑,骨头也是黑色的。如果死后被灌入毒物,毒物不会进入体内,骨肉也不会变色。另外,还可用银针验毒。将银针插入尸体某一部位,如果该部位有毒物,则银针变黑,擦拭后黑色不去。这是因为古代的毒药多为砒霜,即三氧化二砷。古代受到工艺限制,砒霜中就会有一定的硫杂质。银针遇到硫后会发生氧化反应,故而变黑。
△《洗冤集录》(道光刊本,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如果死者死亡太久,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了,古人是不是就束手无策了呢?别急,《洗冤集录》里还有终极大招——蒸骨验尸法。蒸骨验尸需要在艳阳高照的晴天进行,这并不是为了辟邪,而是需要太阳光来辅助检验。具体操作方法是这样的:用清水将尸骨洗净,用麻线将尸骨按照人体形状固定。接下来,在户外挖出一个人体大小的坑,用柴炭将坑底烧热。烧热后,取好酒二升、酸醋五升泼入坑内。酒醋会迅速变成蒸汽,这时再将尸骨放入坑中,覆盖好,蒸上两三个小时。
蒸骨完成后,就要开始验尸了。尸检官将尸骨放在阳光下,用红油伞遮盖透光,然后在伞下观察尸骨。如果骨上某处有红色血影,则说明此处生前被打,死者系死于非命。因为被打出血后,血红蛋白会向骨质内浸润,为骨质所吸收,分解后在骨头表面形成血影。之所以要在红伞下观察,是因为红油伞能够挡住太阳光线中的其他可见光,只让红外线透过伞照在骨头上,以此使血影显现。至于为何要用酒醋蒸骨,有的说法认为是为了消毒,有的说法是为了去除骨上的杂质,使血影更加清晰。
看了上述古代验尸的方法后,你是不是很佩服古人?如果穿越回去,身边正巧有一本《洗冤集录》,没准还真能当一回法医。但是给您提个醒:验尸时一定要保持敬畏之心,因为这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