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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星写作网-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
  • 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
  • 王磊 / 著

古人如何解决“剩男”问题?

发布:2022/10/13 18:22:22181 个作者有用

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曾经探讨了古人解决“剩女”问题的方法。本篇我们再来聊聊古人是如何解决“剩男”问题的,看看古代剩男的出路在哪里。

在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剩男的数量远多于剩女。根据史料记载,明代浙江“金衢之民无妻者半”。这说法虽有些夸张,但也能说明当时的光棍非常普遍。有学者对我国十八世纪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二十五岁以上未婚男子占调查样本总数的15.37%。古代人均寿命较低,男子二十五岁还没结婚就属于剩男范畴了。按这个结果推论的话,当时每六个男子中,就有一个是剩男。

古代为什么这么多剩男呢?根本原因还是这些人太穷,娶不起媳妇。另外,还有如下几个因素:首先,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有钱的男子妻妾成群,占据了大量女性资源,导致分配不均衡。正所谓“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其次,古代重男轻女,造成了严重的性别比例失调。男多女少,进一步增加了男子脱单的难度。最后,明清时期的妇女贞洁观念强调女性要从一而终,对妇女再嫁持否定态度,导致大量女性无法继续婚配。总之,古代男人如果穷,最后很可能会被剩下。

漫漫长夜,孤枕难眠。没有现代社会的各种社交媒体,古代的光棍们承受着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由于独自一人很难生活下去,古代的光棍会想方设法地谋求各种“特殊婚姻”。

第一种特殊婚姻是买卖婚,即努力赚钱,买个媳妇。和富人家买妾还不一样,光棍买媳妇没那么多讲究,只要便宜就行。这样买来的媳妇,一般是寡妇或者二婚,尤其是寡妇,特别抢手。明清时期,中下层社会经常有“抢孀妇”事件,以至于一些寡妇在丧夫后,会以毁面、割耳、断指等自残行为来表明自己不想再嫁的决心——让你们看见我就想吐,看你们还抢不抢!

第二种特殊婚姻是入赘婚。古代入赘的男子,多数是家庭贫苦无力娶妻的穷人。入赘后,男子的社会和家庭地位都非常卑微。这反映了底层社会的男子在严峻的婚姻形势面前,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尊严,甚至违背宗法伦常。详细的介绍可参见本书中的《古代赘婿的处境如何?》一篇。

第三种特殊婚姻是收继婚,即娶自己已故兄弟的遗孀。清末民初的湖北襄阳、甘肃陇西、宁夏径源、安徽贵池和歙县等地就流行这种婚嫁方式。史料记载:“若身故,兄无妻子者,则以弟妇转配其兄为妻;兄故,弟无妻子者亦如之,亲属多赞成无异。”哥哥娶弟媳,弟弟娶嫂子,是古代光棍脱单的捷径。在“穷”面前,光棍没有什么退路可言。

第四种特殊婚姻是交换婚,男子为了娶妻,将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俗称“姑嫂换”。这种互通有无的婚姻方式须满足一个必要条件:家中既要有儿子,又要有女儿。穷人家庭可未雨绸缪,生儿子之后想办法再生一个女儿。这样的儿女配置,能保证女儿嫁得出去,儿子也能娶上妻子。只是婚后的家庭关系有点复杂——丈夫的妹妹是自己的嫂子,妻子的哥哥是自己的妹夫,正所谓“肉都烂在锅里”。未来生的孩子,既要管自己的舅舅叫姑父,又要管自己的姑姑叫舅妈。

以上种种,便是光棍的特殊婚姻。还有大量光棍连这些特殊婚姻都够不上,只能走上私通、寻娼妓抑或性犯罪的道路,最后身心俱毁,甚至惹上人命官司,其人生境遇令人唏嘘。

不同于古代,今天的很多光棍并非娶不起,而是不想娶。无论男女,人们都在追求灵魂上的自由和生活上的独立,不想违心地在生活中将就另一个人,除非遇见了真爱。不过真爱难觅,万一遇不到也别怕,光棍同胞几千万,可绕地球四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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