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十章,我们探讨了如何让小说的描写更加生动和形象,背景更加丰富和真实。现在,让我们花点时间思考一些在写作中不能出现的问题。
之前,我将其称为“极简主义”与“过度行为”。但是,听上去太过专业,除此之外,可能也暗示着我们接下来讨论的是以海明威为代表的常用短句的“极简主义”,与以威廉·福克纳为代表的爱用长句的“过度行为”。这种表述往往容易让人误解,毕竟在写作中,只要运用准确就无所谓长句抑或是短句。本章讨论写作过程中会碰到的一些应加以避免的问题。
借用“太少”和“过多”,我想说的是创作就好比一个大摆钟,既不能不给读者提供足够多的内容,让他们了解故事发展,也不能给他们提供海量信息,远远超过他们的需求或想要知道的。作为一名作家,你需要将大钟摆的摆锤放正,有时,这是一项精致巧妙的操作。
在《写作宝典》(On Writing)中,斯蒂芬·金讲述了自己在高中时期收获的写作经验,当时他从刚刚聘用他的编辑那里拿到一篇文章的复印稿。文章大部分内容被删除了,但是,剩下的部分正是斯蒂芬首先想要表达的。当时,那位编辑给他传授的写作经验是:
“在撰写故事的过程中,你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道,“在改写故事时,你的主要任务是删除故事多余部分。”
如果每一位想要写作的人都深知这一箴言,那么,我们就会有更多优秀的作品,从而,写作老师不会有太多的担忧,编辑们也不会再有大量的修改工作,说不定他们就因此失业了。
现在,让我们探讨一些重要的写作要素,以及寻找一些方法避免小说过于繁杂,尤其是在背景和描写方面。
通常情况下,在写作中出现一些对话提示词是必不可少的,如“玛丽说……”“他说……”“她回复道……”。但是,这些提示词并没有许多作家认为的那么重要,有时候,这些词太过啰唆。
关于对话提示词的使用,我尝试向学生灌输两条规则:(1)可以不用,尽量不用;(2)少用副词。
第一条:可以不用,尽量不用。在小说中,如果一个情景中有两个人物——即使这是一个场景对话,也不应该有两个以上的对话提示词。在人物对话中,区分谁先说话是很重要的,想必读者也能跟上节奏知道说话对象。如果一个情景中有两个以上的人物对话,这会比较棘手,可能需要更多的提示词。但是,假若成功地刻画了人物形象,给予他们与众不同的性格和声音,即便对话中涉及多个人物,读者也能通过对话内容知道是谁在说话,一般并不会需要多个提示词。
第二条:少用副词。一些作家总是在对话提示词前加上副词以形容某件事或某个人,这轻而易举地让我对其失去阅读兴趣。比如:
“噢,天哪,”埃洛伊丝满怀希望地说道,“这真是一个好消息,你难道不这么认为吗?”
“其实并不是,”约翰忧伤地说,“也有可能到时候一无所获。”
在我看来,这个对话可以就此结束。如果作家想要表达埃洛伊丝满怀希望、约翰忧伤无比,那么,她应该让人物角色做一些充满希望或是看上去忧心忡忡的事情。或者,将他们的希望和忧伤描写出来。但最佳方式是让语言代表人物本身。埃洛伊丝的话让人感到充满希望,而约翰的回答令人担忧。即使没有注明他们是如何说话的,读者也能够通过语言感受到人物的情绪。
在创作过程中,省略内容时一定要反复琢磨并小心翼翼,正如写作时添加信息一样。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比如用处不大的提示语,只会放慢读者的阅读速度,分散其注意力。
在之前的章节中,我们讨论需要尽量减少使用俗语,也就是陈词滥调,这并不足够,应该力求避免使用。如果小说中形容风景和一幅画一样美,或是某个人物安静得像教堂里的老鼠一样一声不吭,又或者是像无头的苍蝇到处乱窜,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一塌糊涂。
有时候,在对话中使用俗语能够奏效。某个人物角色在对话中突然说一句俗语也许能够给小说带来喜剧效果,但是,一次即可,过犹不及。并且,除此之外,在其他地方使用俗语会失去许多读者。
即使使用俗语便于描写,也可以考虑换种表达方式。有许多其他更好的方式形容一个人喝醉,而不是非用俗语表达他们喝得烂醉如泥或是醉得像海上的帆布摇摇晃晃。
创造性写作应该具有创意。滥用俗语毫无新意可言。俗语是阻挡你进行自由描写的拐杖。所以,除非小说类型像米基·斯皮兰(Mickey Spillane)的黑色电影(film noir)——“她倚靠着文件柜,脸色极其难看,像是走了一英里坎坷无比的路”——否则,还是避免滥用俗语,避免陈词滥调。
在第三章中,我们提到了反复的写作技巧,现在让我们简要谈谈如何避免出现其敌人——重复。
重复,总是很自然地出现在我们的写作中,因为大部分的人习惯在说话时重复表达自己的意思,一旦某件事情萦绕于心,我们便会反复思考。在写作中,重复总是层出不穷(如果我没有抨击滥用俗语,此时,我会说重复的问题十分突出,就像是疼痛不堪的大拇指)。
也许,最常见的罪魁祸首是副词,副词似乎在本章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事实上,在写作中我使用最为频繁的词也是副词。问题正是因为副词用处广泛、信手拈来,因此,很多时候会影响我们的表达。副词往往形象生动,修饰效果显著,正因为如此,在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其他语言突出人物、地点或场景的特征。例如,如果描述一个人迅速地吃完了晚餐,这样的表达已经足矣。但如果事实上,她风卷残云般地消灭了晚餐对故事情节发展非常重要,那么,你应该将她这一行为体现出来,根据场景需要或多或少增加细节描写。
一个使用极其频繁的副词——非常(very),往往在文章中是多余的。我们极其喜欢用这个词语,即使有更好的短语或是词语能够替代,我们依然对其无比喜爱。如果想要在小说中描写一座房子比其他任何房子都要大,我们会这样描写:这座房子非常大。对一个想要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作家而言,这样的描写实在是非常糟糕。事实上,有许多词语可以形容房子大,一个常见的词语无法形容这个房子的美。众所周知(我希望如此),形容一座房子很大,并不是再加上一个“非常”——“这是座非常、非常大的房子”就能传递其效果的。如果按照这个方法,你可以加上六到七个“非常”,你就有一座巨大无比的房子,可这样的描述实在是味同嚼蜡。
通常在作家评论会议上,重复现象屡见不鲜——反复使用同一个词语。例如,描写一个人物角色在午餐时点了一份烟熏鲑鱼(smoked salmon),在同一自然段,接着写到他在排队买单时点了一支香烟(smoked a cigarette),这就是过度频繁使用同一个词。很显然,第一个“烟熏的”是一个形容词,第二个“点香烟”是一个动词,但是在读者眼里,两次看到的都是同一个词,如果将第二个词语替换成“抽雪茄”会让文章更加行云流水。
即使是同音字或是同形字也是重复。唐纳德·维斯雷克特曾经说过,如果早知道小说人物派克(Parker)会是系列犯罪小说的主人公,他有可能会更换一个名字。因为多年以来,韦斯特莱特不得不为如何更好地描写“派克泊车”(Parker parked)而抓耳挠腮。
另外,在写作时需要时刻注意常见词的重复使用,但是,也要小心一些不常见的词语——比如心猿意马(scatterbrained)——这类词并不会经常使用,也许,整本小说中只出现一次。“烟熏的(smoked)”可能会时不时地出现在文章中并且效果还行,但是,“心猿意马”太过独特,多次使用反而达不到效果。此外,在对话中不要出现口头用语。“噢,我的天!”(“Oh, my God!”)这样的口头表达常见于小说、故事或电影中。如果小说情节需要,并能够顺利推动故事发展,人物角色可以这样表达。但是,如果重复使用,读者将会开始看到一些陈词滥调。
一些职业作家同时也是教师,在写作时难免会进行“教学”。如果“教学”痕迹过于明显(换句话说,写作目标成了“教科书”而不是“讲故事”),这可以称为“说教主义”。应该注意的是,对小说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特点。毫无疑问,你并不希望在小说评论中看到这个词语。
假设历史浪漫小说进展顺利,你想要读者了解托马斯·贝克特被谋杀的地点坎特伯雷教堂。首先,除非坎特伯雷教堂对小说发展至关重要,否则你不需要向读者进一步介绍。让他们去看艾略特(Eliot)的《大教堂凶杀案》(Murder in the Cathedral)或者读英国历史吧。但是,如果它能够推动小说情节发展,那么,你可以寻找其他方式向读者介绍,而不是停下来上一堂课。其他小说人物可以从对话或是一封信中得知这一信息。或许,你可以通过叙述者对其进行解释。你也可以将它设置成为故事情节:十二月某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在大教堂中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无独有偶,肯·福莱特(Ken Follett)在《圣殿春秋》(Pillars of the Earth)中也是这样描写的。
记住,历史浪漫小说的读者期待了解一些历史,但是他们不愿意,大概也不能忍受上一堂历史课。
在阅读时,读者不太愿意被“灌输”,这是说教的另一种形式。除非小说具有明确的目标读者,比如基督教小说的读者,否则,你最好还是不要有任何说教布道的倾向。
写作往往会有一定的道德价值或意义。如果它们需要出现,或是读者想要看到,它们自然会出现在小说中,并不需要刻意强调。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达到目的:总结小说或故事中的某个人物形象,叙述者陈述某个人物的美德,描写一次公正廉洁的行动,突出某个故事场景等;你也可以直接写道“小说的寓意是……”
小说最好的寓意是未直接点明的寓意,如果存在寓意,则在小说中呈现出来。
和“说教”一样,“冗长”是作家不愿意在评论区见到的另一词。“冗长”,其同义词有“唠叨”“啰唆”“喋喋不休”,对作家而言,这些都不是积极的评价。
文章简洁清晰或是冗长繁杂,取决于作者的风格。而作家,应该力求简洁精练。我们所说的冗长并不是指字数多,这也正是大家对其概念的误解。拉里·麦克默特里(Larry McMurtry)的普利策奖作品《寂寞之鸽》(Lonesome Dove)是一部长篇小说,小说风格清晰可见。因此,这不能称之为冗长。而另一个作家可能撰写了一部极其简短的短篇小说,但是,他沉迷于使用华丽的辞藻堆砌言语,而不是叙述故事,即便小说再短,也是真正的冗长。
现代作家应该避免沉迷于华丽的描写和辞藻之中。许多诗人和小说家在第一次创作时,不禁会想起高中时期读过的浪漫诗歌或是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然后尝试用古体句式结构或短语来堆砌诗歌或小说。在这样的表达中兜兜转转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意识到(我希望如此)自己的“杰作”看上去很愚蠢。
二百年前,作家可能会描写“某个人言辞过于夸大”,但是在今天,不妨直接写“他在说谎”。除非你的历史小说是以那个时代为背景,否则,读者不会愿意忍受你的咬文嚼字。读者想要看到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至少语言偶尔生动优美、描写能够感人肺腑。但是,读者最期待看到故事简洁清晰。
另一个无论如何都必须避免的是使用被动句式。不管是谁提出使用被动句式,认为这一奇怪的表达方式能够让传递的信息更容易被理解,我知道这个人应该要为此受到严厉的惩罚。在周一早上办公室的饮水间,没人会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一本正经地说道:“昨天下午一场精彩的足球赛被我看了。”(A fine football game was watched by me yesterday afternoon.)同样,在你的故事或对话中也不应该使用被动语态。
所以,避免在文章中出现“美好的时光在舞会上被度过了”(A fine time was had at the ball)等句式,撰写一些能够让读者对词汇印象深刻的句子。读者知道,作为一名作家,你拥有的词汇很丰富,所以,使用华丽的词汇并不会如你想象般让读者印象深刻。
我认为,关于每个故事或每一章的任一情节,你都应该知道该做什么,这是至关重要的。当写到第六章第三幕时,你应该对故事情节、人物及结果毫不质疑。故事背景和描写要求在撰写小说的任何阶段都要保持警醒,要知道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要精心构思情节。
接着,在决定改变写作思路时(可以肯定你会这么做),尽量避免迷失在错误的方向上。但是请记住:这可能并不是错误的方向,也有可能会变成一件正确的事。之前,我在写作时常常突然蹦出一些有趣的人物和地点,这并不在我的计划之中。但是,如果这并没有发展成一件“正确的事”,你可能需要处理这堆多余的内容。也有可能妙笔生花——“即便玫瑰换个名字,也依然芬芳。”。不管怎样,故事总会继续。
在写作过程中,当你要舍弃一些内容时,我建议你将它保存下来。罗杰斯和汉默斯坦共同创造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美国音乐剧作品,关于这二人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故事,我并不确定其真实性,因为这是我在一个会议上听其他作家说到的,鉴于作家这个职业的性质,或多或少会无中生有。但不管是真是假,这个故事有一定的启发性。在撰写《南太平洋》(South Pacific)时,不知是罗杰斯还是汉默斯坦为年轻的海军中尉写了一首歌《想要了解你》(Getting to Know You),献给他在波西尼亚的情人,其中另一个人认为让一名海军军官唱情歌是一件离谱的事情,然后他们便舍弃了这首歌,重新写了另一首。但是,他们依旧将这首歌曲保存了下来,后来在戏剧《国王和我》(The King and I)中完美演绎。
因此,不要急于舍弃一些内容。在这个故事中,你删掉的一个在雨中等待校车的孩子,很可能正是其他故事所需要的情景。
在小说或故事中,淡蓝色的手机不应该是淡蓝色的,除非手机的颜色十分重要,能够推动故事发展。
为了描写而进行的描写实则冗长多余,毫无意义。故事中的任何细节都应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人物、地点或情节。描写从祖母那儿继承的精美瓷柜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想法,若其能够推动故事情节发展,这个创意肯定非常出彩,但反之则毫无用处。
记住,在流行小说,并非文学作品中,对故事人物、地点或情节的详尽描写能够让小说顺利发展。优秀的小说和故事不会停滞不前。它们不断发展。
弗兰纳里·奥康纳认为虽然细节描写在撰写小说中必不可少,但是将细节层层堆积会适得其反,让你不能好好地“讲述故事”。
在撰写小说或故事时,应该时刻思考读者需要知道的内容。向读者提供过多信息,并不能推动小说发展,最后结尾也会遗留许多未交代清楚的情节。记住,在描写某件事或某个人时,一定要有意图地引起读者注意,读者便有权猜测其重要性及后文是否会再次出现。最后,我们借用伟大的戏剧家契诃夫的一句话——如果第一幕写到墙上有把枪,那么第三幕就应该开火了——以此突出本章节的主题:确保小说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尽其所用。
有时候,叙述或呈现某件事的最佳方式是不要对其进行丝毫叙述或呈现。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替你分担一些工作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尤其是在描写的时候。
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萨基(Saki)(笔名芒罗)一篇名为《闯入者》(“The Interlopers”)的优秀短篇故事。两位世代为敌的老人在冬天一个寒冷的夜晚发现自己被困在森林深处一棵倒了的大树底下。在等待自己族人营救的过程中,这两位老人化解了矛盾,让两个大家族的世代恩怨画上了句号。后来,听到上方山脊处的骚动声,其中一人能够看到上方山脊,另一人便问道是谁的族人来了:
“他们是谁?”乔治迅速问道。乌尔里希紧张地看着上方山脊处的一切,乔治应该感到庆幸没有看到。
“狼群。”
让人感到毛骨悚然,是不是?而让人感到不安的主要原因是作者没有对其进一步描写。作者没有描写即将到来的恐怖局面。毕竟,被困在树底下的是两个人,而狼群疯狂野蛮并饥肠辘辘;后面的故事可想而知。作者没有进一步描写,但正突出了其用意。作者本可以用大量的细节描写一个血腥残暴、嘶吼咆哮的场景,但作者最后只留下了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词,没有任何提示,说话人是以何种语气说出来的也不得而知。有可能是呐喊,抑或是请求。但我听到的更多的可能是低声窃语。脑海中一直出现那个无一丝情感可言的声音,苍白无力却于事无补。自从我第一次读到这个词,它便扎根在我的内心深处,萦绕多年。
在你的小说中,找到一些能够省略一部分,甚至是全部信息的地方,这些省略的信息能够让读者发挥想象力。显而易见,你会在撰写推理或悬疑小说时留出足够的空间,毕竟故事整体悬念来自你如何描写。省略得当会让你在任何小说类型中都游刃有余。
在描写时可以有目的地省略,同样,在故事背景中亦可如此,但是灵活性不高。我的第一、第二部作品主要依靠故事背景完成——其中一本是关于我生长的小镇,另一本描写了一座遭遇狂风暴雨的小岛——因此我希望我的第三部作品《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所以我将故事背景设置在俄亥俄州,这个我此前并没有想法的地方。但很早之前我便发现,为了推动故事的发展我依然需要对那个时代那个地点进行大量的描写。
任凭故事自然发展,不设置特殊的时间和地点,对事物本身、周围环境或天气状态不予描写,不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联系起来,这样的作品算不上优秀的作品。但是也有一些地点对读者来说是不重要的,他们不需要知道故事到底是发生在佛蒙特州、加州还是乌克兰。故事背景往往就是如此。如果某个人物角色的祖父给他上了一堂重要的课,那么上课地点并不是很重要。但是也要注意,读者往往想要知道故事发生的地点和时间。
◆ 多余信息参照清单
如果你在阅读小说手稿时在旁边做上标记,你会发现一些多余的信息,要么修改,要么舍弃。
·词语或短语重复
·没用的结束语
·过多副词
·过多形容词
·表达同一意思的修饰词
·没用的信息
·没用的人物角色
·过多描写
·过于冗长
·太过教条
·滥用俗语
在本书中我多次提到“多余法则”,即不能推动故事发展的任何描写。当然,这和斯蒂芬·金的编辑让他将故事以外的东西省略是一回事。无论你如何定义,这应该成为你在撰写小说时的黄金法则。没有什么能够比很烂的文笔更让读者望而却步了,读者不会勉强阅读一堆烦琐多余的内容。这些多余内容和不充分的细节及信息在一开始就不能吸引读者注意力。
在本章的开头,我便告诉你有时候很难在“太少”或“过多”这两个极端之间寻找平衡。但是,在写作时你最好时刻权衡两者。太过偏向于一端会影响甚至是破坏你想要讲述的精彩故事。
▲练习题1
拿出一篇小说手稿,找到一些地点描写。现在,思考每一处地点,若是减少对其的描写甚至是不描写,看看你的小说或故事将如何发展。让读者成为写作向导。虽然可能会舍弃一些精美的描写,但是故事情节能更加顺利地展开。
▲练习题2
相信凭借你的写作技巧和措辞能力,用一个短语替换以下俗语会更加行之有效。记住,你的任务是替换俗语,但保留原本的意象或描写。
不要让她在你的眼皮底下拉羊毛,掩人耳目。
他喝得烂醉如泥。
他的神情就像是蜂虿作于怀袖。
突然之间,女孩的身体就像羽毛一样轻。
托比像黄蜂一样疯狂地一拳砸过去。
在手工方面,他简直就像是无头的苍蝇。
艾略特知道在这个老板面前自己怕是四面楚歌,凶多吉少。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老狗学不了新把戏。
船到桥头自然直。
▲练习题3
事先提醒:选择某个优秀作家的一本小说或故事,找到文中因避免重复而使用的同义词,如果你选择了某个糟糕作家的作品,那么这个练习对你毫无帮助。然后,你会惊讶地发现查找练习带来的效果,观察其他作家如何进行同义词替换,将影响你在未来如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