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灵感从何而来?”是作家们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老套至极令人厌烦,而且还想当然地默认只要有好的灵感,就能成为优秀的作家。把灵感转化为作品的过程——不就是打字吗?
显然不是这样。否则每分钟我都能用打字机写出六七十字,而不是一天才挤出四到五页。
尽管长篇小说没有短篇小说那么注重灵感,但好的点子也非常重要。
有些作家的作品哪怕没有明确的主题也没有关系。比如说《芬尼根的守灵夜》(Finnegan’s Wake)的故事情节就不重要。对于大部分写作者来说,明确的总体构思是创作的基础。如何得到灵感,如何将灵感扩充为精彩的情节是我们需要关心的问题。
我相信灵感难以强求。它来自我们的潜意识,发酵自我们脑中昏暗混沌的角落。时机成熟之时,创作的灵感自然会出现在写作者脑中,成为他作品的基础。
灵感的产生并不怎么受我们控制。我当然想主导这一过程,也不是没有尝试过。但我逐渐发现,用木板敲自己的脑袋是敲不出灵感的。
这并不是说写作者无法促进灵感的产生。请注意,我的主张是时机成熟时,灵感自然会降临。
期待灵感来临的时候,我所能做的就是确保条件成熟。然后我就可以放飞自我,像摘梅子一样挑选脑中涌现的灵感了。
这说得有点太笼统了,可以更具体一点吗?要怎么确保时机成熟呢?
完全可以详细解释。此前的准备工作,其实已经是在为灵感的到来创造条件了。之前我们提到的阅读、研究和分析的功效之一就是激发灵感。我们对这些作品进行沉浸式的深度阅读,把它们彻底研究透,做到烂熟于心之后,我们的大脑会对有用的情节素材进行处理。
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比如:
多留心。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事串联起来就有可能汇集成写作的灵感。只要留心,每天每个人看到、听到、读到的东西都是灵感素材库的一部分。
六十年代,我在一本新闻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睡眠的文章。我学到了很多事情,大部分最终都忘记了,只有一个小细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根据医学文献的记录,有些人完全不用睡觉。他们可以正常生活,处于永久失眠的状态,但并不是长期处于极端疲惫的状态。
还好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没有打瞌睡。我把它存在脑子里,准备在参加鸡尾酒会的时候用作谈资,当时的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日后会以一个名叫埃文·谭纳(Evan Tanner)的人物为主人公创作七部小说,他的睡眠中枢在朝鲜战争中受到了损伤。
读过那篇文章的几百万人大多都没有以不眠之人为主角写过小说。同样,我接触的各类信息也有很多有扩充成角色、背景或者情节的潜力,但最终并没有被我用在作品中。其中的区别在于某些信息恰好击中了我的痛点。我的潜意识想要对它进行加工,把它储存在之前提到的昏暗混沌的角落进行发酵。我对谭纳这个角色的设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性格——这一点我们会在后面有关角色塑造的章节中进行详细讨论。决定谭纳故事走向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我天生对悬疑小说感兴趣,也一直在学习如何创作悬疑小说。第二点则涉及另外一条重要原则:
二加二大于五。情节设计是一个增效的过程。整体的价值远大于部分的和。写作者在已知某些信息、轶事、观念、概念的基础上,发现了另外一则看似毫不相关的信息或者轶事,尝试对它做各式各样的处理,像孩子一样各种摆弄,看是否能与之前的内容整合在一起。
继续说谭纳的故事。与那本新闻杂志相遇三年之后的一个夜晚,我见到了一位刚刚从土耳其回来的钱币学记者,在此前的几年里,他经营着一桩危险的生意,从土耳其走私古钱币和罗马玻璃。他给我讲了很多故事,其中之一是关于一批金币被藏在巴勒克西尔(Balekisir)一幢房子的门廊下的传闻,据说在战争期间,亚美尼亚人把财宝藏在了那里。他和几位同事根据幸存者的描述找到了这幢房子,趁月黑风高挖开了门廊,确认那里确实藏过金币,但几十年前金币已经被人挖走了。
永久失眠的人物并非一直在我脑中盘旋,等着适合他的情节出现。但是他一定一直在我的潜意识里,与这位记者见面之后不久,我就开始了一部小说的创作,剧情是一位睡眠中枢被弹片破坏的主人公前往土耳其寻找传说中的亚美尼亚金币。
《无眠盗贼》(The Thief Who Couldn’t Sleep)最终由福西特出版社出版。而我为了以谭纳为主人公创作更多的小说,一度只要拿起报纸就能找到可以用得上的内容。谭纳支持已经失势的政治运动和领土收复主义运动——当时《纽约时报》每天第一版的稿件都是我的创作素材。发现媒体新闻之后考虑如何加以利用还涉及另外一条原则:
注意你的搜索目标。这里有一个几周以前刚刚发生的例子。当时我和很多人在一起,一位女士抱怨她和楼上的邻居有矛盾。她楼上住着一个酒鬼,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广播的音量开到最大,然后离开公寓或者醉倒在地不省人事。由于无法和他沟通,广播整夜不关,这位女士整晚不得安宁,心情也愈发焦虑。
大家给她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建议——报警、强行开门、向房东投诉等等。“拿上手电筒,”我对她说,“去地下室找到保险丝盒,把他公寓的保险丝割断。断他的电,让他没法胡闹。”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采纳我的建议。这是她的难题,轮不到我来决定。但是话题转换之后,我开始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走神了好一阵子。我意识到提出割保险丝的建议可能和我经常从盗贼的角度创作小说有关;无论是好是坏,这已经成为我的思维定式。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我的盗贼主人公伯尼·罗登拔如果半夜接到朋友的求助电话,也一定会给他同样的建议。
随后,因为已经养成了继续挖掘的思考习惯,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他的朋友无法剪断保险丝或者接触不到保险丝盒,伯尼会怎么做呢?比如纽约就有不少公寓的保险丝盒是在公寓内部的。假设伯尼的助手卡罗琳·凯泽(Carolyn Kaiser)半夜因为广播太吵打电话求助,伯尼为了帮助朋友拿起了他的作案工具,发挥特长,潜入邻居的公寓计划把广播关闭,结果客厅的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然后……
我不确定最终会不会使用这个素材。不过通过几分钟的思考,我成功构思出了一个小说开头。这不是完整的情节,不足以让我坐下来开始创作。现在我也不想再写一部以伯尼为主人公的作品,在未来的六到八个月都没有类似的计划。到真正创作的时候,如果我还是我,而且还在持续搜集素材,一定又积累了不少零碎的信息和想法,届时,我会放飞想象力,尝试不同的组合方式,如果二加二等于五的话,说不定就可以完成一本书了。
保持清醒。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作家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的说法,醒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考虑各种概念和可能性,睡着的时候大脑其实也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类似的活动。一开始我很喜欢这个理论——如果我当时的妻子对我每天只在打字机前工作两个小时,或者干脆完全不工作,一下午都泡在附近的台球场里有什么意见的话,这是非常有力的反驳。但当时我其实并不认可这种理论。
现在我的想法改变了,不过还是有一个前提。我相信我们可以二十四小时工作。当然不这么做也没有问题,但这会严重影响写作者的发展。
很多写作者用酒精和毒品激发灵感。一开始这似乎确实有效:大脑在反常的化学物质的刺激下跳出原有的通路,开创出全新的天地。同样,有很多作家在刚刚起步的时候会发现,宿醉之后,尽管身体不适,大脑却十分活跃。逐渐脱离此类物质的影响似乎也是一个激发灵感的过程。
而且,这些作家也常用酒精和毒品来放松,在结束一天的工作之后,清空一直在高速运转的大脑。这其实不是真正的放松,而是失忆,是在夜晚系统性地关闭了思考和感觉器官。有些人逐渐酗酒或吸毒成瘾——不幸的是我们这一行有很多人最终都落得如此下场——人生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陷入一种没有毒品或者酒精就没法工作的状态,然后再恶化成无论有没有酒精和毒品都无法工作。酒精和毒品提前葬送了太多成功作家的事业,也将不少有潜力的写作者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建议酗酒的作家不要喝酒,和建议糖尿病人不要大量摄入糖分一样,不是什么革命性的建议。不过我认为哪怕对于没有酗酒或者吸毒成瘾的作家来说,大量的酒精和毒品也是有害的,会让大脑停机。
多年来结束一天的工作之后我都要喝一杯,认为这能帮我放松。确实,这能让我暂时忘掉工作。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离开打字机时,我觉得应该暂时把工作抛到脑后。
但这并不适合创作,尤其是小说创作。小说创作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无论去哪里,心中都会想着作品。从一天的工作结束到第二天的工作开始之前的这段时间,我们的大脑会有意识无意识地对信息进行处理,让我们能在继续写作时发挥更大的创造性。我们可以利用这个间隔让大脑得到休息,但让大脑完全停止运转是有损我们的创造力的。后面我们会说到每天创作的重要性。这也与时刻沉浸在创作中的理念有关。长期中断写作会打断这种连贯性,大量饮酒或吸毒带来的意识、注意力或者认知中断也是这样。
最近大麻被誉为激发灵感的神器,据说不会上瘾,对身体也没有伤害。无论会不会上瘾,对身体有没有伤害,我认为大麻可以激发灵感的说法多半只是一种错觉。吸完大麻之后,哪怕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第二天早晨灵感也会像烟雾一样彻底散去,无影无踪。要想通过大麻进行创作,得还能记得,不忘记那些奇思妙想才行……
确实有人这么做了。有人事先准备好了纸和笔,立志在忘记之前把他的奇思妙想记录下来。他第二天早晨醒来,记得自己想到了一个非常棒的主意,而且还成功地记录了下来。这想法可能没法一下揭开宇宙的奥妙,但绝对极具爆炸性。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笔记,最终在床头柜上找到了笔记本,上面写着:“房间里有奇怪的味道。”
是否抽烟、喝酒或者使用药物以及如何控制这些东西的摄入量完全取决于个人。如果你选择摄入大量酒精和毒品,我建议你在完成一部作品和开始新的创作间歇这样做,不要一边创作一边喝酒或吸毒。还有,如果你完成的作品恰好还不错,你应该庆幸自己没有被酒精或毒品影响,而不是将成功归功于它们。
求知若饥。有一段时间,我的一位朋友和另外几位悬疑小说作家一同参加了一个电视脱口秀节目,米基·斯皮兰(Mickey Spillane)也是其中之一。节目结束之后,斯皮兰表示他们遗漏了最重要的话题。“我们没有提到钱的问题。”他说。
斯皮兰表示他曾在南卡罗来纳州的一座离岛上住过好几年,每天游泳、晒日光浴、一连几个小时在沙滩上散步。“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想,开始写一本书应该不错。”他说,“我觉得这样能让我的思维保持敏捷,写作的过程应该也会很愉快。但是我连一个故事都没有想出来。我静坐又静坐,连走好几英里①,都没有任何灵感。”
“一天我的会计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说钱有点紧张了。问题并不严重,但我应该开始想办法增加收入了。然后,灵感一下就来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们心目中单纯的创作背后往往是金钱在驱动。但我完全不认为经历经济危机是产生写作灵感的必要条件。就我的经历来说,严重的经济危机会让我整天为之焦虑,无暇顾及其他,最终陷入恶性循环,几乎无法创作。金钱不是创作的唯一动力,否则有钱的作家就无法继续制造好作品了。对于像詹姆斯·米契纳这样长期出版畅销书然后把稿费捐出去的人来说,写作显然不是为了发家致富。
不过他肯定有他的动力。无论是为了获取财富、他人的认可,还是为了证明人生并非毫无价值,总有一种渴求在驱动着我们创作。继续用发酵过程做比喻,这种渴求是让我们潜意识中储存的信息开始发生化学反应的酵母。
只要不忘这种渴求,发酵就会持续进行——能够打动我们的灵感就会不停地浮现。
我想补充一下,外界的反映会对写作者后面的创作产生影响。
举个例子:我的老朋友和同事,已经去世的唐纳德·E. 韦斯特拉克(Donald E. Westlake)在六十年代中期一下子构思了好几部短篇爱情小说(这可能与当时他本人的感情生活不太稳定有关,但这并不重要)。他一个接一个完成了三到四篇,随后把这些作品寄给了他的代理人。他的代理人十分看好这些作品,向《红皮书》(Redbook)、《时尚》(Cosmopolitan)、《花花公子》和《星期六晚邮报》(Saturday Evening Post)等杂志投稿。所有编辑读了之后都给出了积极的评价,但没有一个愿意掏钱买下,这批作品没有一篇得到出版。
唐的灵感消失了。他并不后悔完成了那几篇作品,即便无法保证一定成功,也不介意继续创作类似的故事,但是他潜意识中的灵感工厂对情况进行分析之后,决定放弃。显然,如果之前的作品能有一两篇被发表,唐的灵感就不会枯竭。由于一篇也没卖出去,唐也就不再有新想法了。
另一方面,再看瓦尔特·莫斯利(Walter Mosley)的故事。一九九〇年成功出版第一本侦探小说《蓝衣魔鬼》(Devil in a Blue Dress)之后,瓦尔特在费城的一个侦探小说大会上参加了一个讨论会。他表示自己并不属于这一领域,这本书不是他习惯创作的类型,日后他应该不会再创作类似的作品了。
这并非作秀。他所说的都是真心话。不过,此后他创作出版了包括十几本“伊西·罗林斯”(Easy Rawlins)系列小说、三本“大无畏琼斯”(Fearless Jones)系列小说和五本“列昂尼德·麦吉尔”(Leonid McGill)系列小说在内的大量悬疑小说,以及以小说为主的其他二十多部作品。愤世嫉俗者可能会断定瓦尔特选择了钱最好赚的领域,但以我对瓦尔特的了解,在艺术追求和商业回报之间,他更看重的一定是前者。
伊西·罗林斯系列所取得的成功让他的潜意识不断产生续写这一系列的新灵感。他想到了不少好主意,写作时乐在其中,完成的作品吸引了越来越广泛的读者群体,因此,为了忠于自己,他也不应该停止创作。
好不容易产生的灵感,千万不要忘记。
我建议像随身带家门钥匙和钱包一样随身携带一本笔记本。一旦有灵感出现,就立刻记下来。记下寥寥几笔的简单动作会加深你对这个想法的印象,把它“推送”给你的潜意识。
晚上睡觉之前,记得翻一翻你的笔记本。这可能会让你因为没有及时将各种灵感转化为小说而感到愧疚,然而这么想是不对的,无须感到内疚。笔记本上记录的点点滴滴并非必须使用的素材,它们不必马上转化为小说。笔记本只是一个工具。它会帮助你记录那些可能值得记录的素材;经常翻看能够激活你的记忆,帮助你的大脑在不知不觉间对素材进行加工。
这本笔记本对于部分写作者来说特别重要。对于他们来说,笔记也是一种艺术创作,是他们的创意手账,每天晚上都要花一两个小时仔细研究。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做笔记我向来做不到,可能是因为只要没有出版的可能,我就没有坚持的动力。我感觉花很长时间在笔记本上记录的作家好像是训练过度的运动员——类似在训练场上消耗了所有的斗志的拳击手。
这是我的个人偏见。再说一遍,写作是很个人的行为,如何使用笔记本完全取决于写作者的意愿。最有效的做法就是最合适的做法。
如果你喜欢冥想的话,把灵感记在本子上会比与朋友们分享讨论更好。有时候这样的讨论是有效的,尤其是和其他写作者讨论。如果同行对情节素材进行讨论的话,头脑风暴的过程会让想法更加清晰有力。不过,和朋友——尤其是不写作的朋友——讨论过的想法经常不会被转化成小说。如果我对一个想法进行过长篇大论的描述,我就会对它失去热情。也许逝去的灵感原本就缺乏生命力,但我的个人经历让我在这方面非常迷信,我养成了保密的习惯。我选择像母鸡孵蛋一样守着我的想法,让它们按照自己的节奏破壳成雏。
以上句句属实,不过容易让人以为我特别依赖笔记本,只要出门就一定会带着,经常在上面做记录。
如果能做到,这可能是个不错的主意。然而事实上我做不到,除了很短的几段时间外,我就从来没有做到过。我尽己所能搜集灵感,有想法之后对它们也十分珍惜,但我很少把它们写下来。“如果是好主意的话,”我常说,“自然就不会忘掉。如果忘记了,可能想法本身就没什么价值。”
听起来不错,对吗?唯一的问题是这不是真的。我猜测,在曾经出现在我脑中的大量想法里,有些可能是很不错的灵感——但它们被我彻底遗忘了。如果我把它们及时记录下来,这些灵感说不定能变成小说的一部分。
同样,将想法记录下来这个简单的动作会让我的大脑更加灵敏,让这些想法更有可能得到发展和扩充。
能够帮助写作者找到灵感的方法还有很多。在《为生活写作》(Writing For Your Life)一书中,我提出了一种最初为同名写作课设计的无意识写作方法:这种方法大约就是集中精力连续写作五到十分钟,不考虑语境和句法,只要保持笔不停就可以。同样,也有不少作家采用写日记的方法,朱莉娅·卡梅伦(Julia Cameron)就以教授她采用的类似方法为生。我鼓励你们尝试不同的方法,但也必须承认我自己对它们毫无兴趣。如果清楚地知道最终的作品不会被出版,我就什么也写不出来。
然而我还发现,有好的主意还不够,这个主意还得适合我才行,有时这令人十分恼怒。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很容易自我欺骗。想到一个值得扩充成完整作品的好主意,并不代表这本书就应该由我去创作。它可能完全不适合我。然而有时我会因为一部作品的商业潜力而忽略这个现实。
最近我终于在这方面得到了惨痛的教训。几年以前我读到了一些有关巴巴罗萨计划(Case Barbarossa)②的内容,当时,纳粹对苏联的侵略敲响了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的丧钟。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具体来说就是一位打入柏林政府内部的英国特工操纵希特勒做出了进攻苏联的决定。我觉得这是不错的小说题材,因此和我的朋友小说家布莱恩·加菲尔德(Brian Garfield)讨论了这个想法,我觉得他比较擅长写这类作品。
这个想法成功引起了布莱恩的兴趣,但还不足以让他采取任何实际行动。此后这个主意一直储存在我的潜意识中,两三年之后,在飞往牙买加的航班上,我突然想到了如何把这个故事和鲁道夫·赫斯③(Rudolf Hess)前往苏格兰的反常举动联系起来。我的想象注定与大量史实不符,但这个故事似乎有成为畅销读物的潜力。
只有一个问题:这个故事不适合我,不是我喜欢读的作品,更别说写了。如果没有被贪婪蒙蔽双眼,我可能会意识到这一点(当时,我手头上确实没有正在创作的作品,脑中也没有什么其他值得挖掘的想法)。
这本书我写得十分痛苦,第一稿和我的写作体验一样糟糕。如果这本书最终真的能赚钱的话,整个项目可能还不算无药可救,但我希望自己永远记住由我来创作这本书是一个错误。如果吸取了这个教训,而且牢牢地记在心里,无论最终是否赚钱,这段经历至少还是有意义的。
对于新人来说,一定程度的实验是不可避免甚至颇有必要的。要进行大量的写作练习才能了解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在刚刚开始创作的时候,任何写作经验都是有价值的。你会逐渐对自己的强项和弱点有更加清楚的认识,能够辨别哪些想法值得扩充,哪些可以送人,哪些最好彻底忘掉。
那本书是《战争密码》(Code of Arms),编辑发来建议之后,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并因此不愿再在这个项目上浪费更多的时间。我的代理人找到了作家哈罗德·金(Harold King)进行后期修改,最终的作品算我们两人共同创作的——我一分钱版税也没有拿到,因为这本书在商业上一败涂地。我无法评价艺术上它是不是也同样失败。我相信哈罗德在原有基础上让这本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创作的过程太过痛苦,最终的成品我其实根本没有看过。
有些灵感来自他人。我个人以他人提供的灵感为基础创作小说的经历有好有坏。多年前唐纳德·E. 韦斯特拉克构思过一个悬疑故事——一位新娘在新婚之夜被强奸了,新婚夫妇对罪魁祸首展开了复仇行动。他完成了第一章,觉得不太满意,就没有再继续了。
大概一年之后,我给他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完成这部作品的打算。他表示没有,我问他愿不愿意让我借用这个想法——自从他第一次对我提起,这个故事就一直让我牵肠挂肚。他非常慷慨地同意了我的要求,《致命蜜月》(Deadly Honeymoon)最终成为我的第一部精装本小说,在图书市场上相当成功,后来还被改编成了一部不知为何叫作《蜜月噩梦》(Nightmare Honeymoon)的电影。
代理人和出版社如果有好的想法也会告诉我。我也以他们提供的想法为基础写过小说,有一些这样创作的作品还不错。
另一方面,我也有不少以他人提供的想法为基础进行写作但最终失败的经历,有时是写不出来,有时是写起来非常艰苦,总之各种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创作失败。
比如说,以出版社提供的想法为基础创作就很困难。鉴于不用担心作品最终的出版问题,这么做的诱惑力是很大的;采用出版社提供的想法常常意味着可以直接签约并拿到预付款。通常,合同越诱人,预付款的金额越大,出版社提供的想法就越有吸引力。因此,你会发现自己采用了独立写作绝对不会考虑的想法。
有时候——我就有这样的经历——出版社只有模棱两可的要求。为了满足出版社的要求又创作自己擅长的内容,你必须对对方提供的想法进行加工,让它适合你的创作风格。如果出版社思想较为开放的话,这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有时,出版方会发现你所创作的作品和他们心中尽管模糊却重如泰山的理想差距很大。如果你的作品本身足够优秀,那早晚都能卖得出去,但这样双方可能都会有一点不愉快。
归根结底,在采用他人的想法之前,你必须确保自己喜欢这个想法。记住,你的想法来自你的内心,采用自己的想法创作时,你的大脑会继续对其进行加工,让它不断升级。以他人的想法为基础创作时,是直接接受他人的想法。你必须喜欢这个想法,对它视如己出,否则你的潜意识是不会真正接纳它的。你不会对这个想法进行不断的加工,而这正是完成一部完整的作品所必需的。
开始创作之前,想法需要有多成熟呢?
这得看情况。
创作《无眠盗贼》之前,我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把各类情节素材整合起来。坐下来开始写作时,我对谭纳这个人物和故事的情节考虑得都已经相当周全了。我并没有把故事所有的细枝末节全计划好,但主要情节都已成形。
开始创作《致命蜜月》时,我只构思好简略的剧情梗概,一句话就能说完,坐下完成第一章之前,我所计划好的就只有这些。现在想来,如果对人物和情节有更加成熟的构思,最终的作品可能会更加优秀,然而当时的我着急写作,有时,写作者的迫切和激情会让作品更加优秀。
一天晚上,布赖恩·加菲尔德把车停在了曼哈顿的一条街道上,取车的时候他发现有流氓为了偷取在后座的一件大衣,把敞篷车的顶棚划坏了。布赖恩顿时暴怒。他知道现实中自己不可能找到犯人然后把他杀掉,但在书中完全可以。由于布赖恩毕竟是作家,不是杀人狂魔——不过这两个类别并非没有交集——他决定写一部小说,讲述愤怒至极的主人公将复仇付诸行动的故事。
他可以立刻开始创作这样一个故事:敞篷车顶棚被割坏之后,主人公化身街头英雄四处杀贼——在我看来这个想法作为小说素材不算太糟。但是布赖恩没有急于求成,又酝酿了很长时间,在此期间,主人公会计保罗·本杰明(Paul Benjamin)的形象愈发鲜明,而让他蜕变的事件也变成了妻女被三个流氓强奸,妻子几乎丧命,女儿精神失常的惨痛经历。最终他创作的《猛龙怪客》(Death Wish)是一部极具艺术价值的小说,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取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另一方面,唐纳德·E. 韦斯特拉克曾经写过一部小说的开头,内容是一个脾气暴戾的主人公顺着乔治·华盛顿大桥(George Washington Bridge)走向纽约,一路谩骂愿意载他的好心司机。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唐纳德也没有计划好,但他一边写一边想。最终他以理查德·斯塔克(Richard Stark)的笔名完成了一系列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帕克( Parker)的职业盗贼,从过桥时的表现就可以看出,这是个嚣张跋扈的家伙。
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且最近似乎越过越快,我越来越倾向于在动笔之前多花一点时间让构思更加成熟。如果还不知道第二章要发生什么,我就不会着急完成第一章。人会从经验中学习,而我就目睹了太多小说在第一章之后夭折,此后彻底复活无望。我不怎么担心如果不尽快动笔我会忘记自己的想法。如果及时记了笔记,我就不会忘记,如果时不时翻开笔记本,想想其中记录的内容,好的想法就会脱颖而出并日益丰满;不好的想法会逐渐被淘汰,这很自然。我不想再制造只有第一章、没有第二章的断头故事了。
另一方面,在正式开始创作下一部作品之前,我已经默默构思好几个月了,酝酿期间,我对主人公的认识愈发清晰,考虑后又否定了不少背景,还对情节进行了反复的修改。
想到这个故事纯属偶然,然而很多想法都是这样产生的。我在图书馆为轻悬疑小说《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The Burglar Who Liked to Quote Kipling)支线情节中的一段对话做主保圣人方面的研究。我在阿奎那(Aquinas)的作品中找到了一个从道德角度为盗窃辩护的片段。随后,厌倦了与圣人有关的资料,我难得一时兴起开始浏览杂志,我发现了一篇丹尼斯·霍珀(Dennis Hopper)的采访。我觉得自己应该赶紧回家工作,但那天我决定放纵一下,就读完了霍珀的那篇采访,谁知道创作下一部作品的灵感就在其中,等待着我去发现(我不会告诉你具体是什么想法,我要把悬念保留到最后)。
无论如何,我计划几个月后再开始新的创作。读过那篇采访之后,我常常时断时续地构思这个故事,我相信这些准备工作有益于最终的创作。不过,我也不会事先设计好情节的最终走向。我会把第一章基本构思好,把人物形象基本设定好,可能会设计好几种情节走向,不过……
无论构思了多长时间,做了多少准备,最终也不是往打印机前一坐就能把小说一气呵成,写作之不易和写作之趣味都体现在这里了。
“我不会告诉你具体是什么想法,我要把悬念保留到最后。”
对,我说到做到。
我很好奇当时我到底想到了什么主意,计划写一部什么样的作品。七十年代末我的想法很多,然而大多数来得快去得也快,为数不多真正动手写的,也都虎头蛇尾,这里提到的灵感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受丹尼斯·霍珀采访启发产生的想法?丹尼斯·霍珀?到底是什么?
我忘得干干净净。
可能我是应该改改我不用笔记本的坏习惯了……
不过,最近在前往比利时的路上,我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灵感,首先,让我来追溯一下它的诞生吧。
二〇一四年五月,我和妻子打车前往纽约肯尼迪机场。当时,“硬案犯罪”(Hard Case Crime)刚刚再版了《边缘》(Borderline),这本书是我多年前用笔名创作的,一九六一年出版之后就再没有关注过。现在,《边缘》重新出版精装本,不仅挂上了我的真名,配上了十分吸引人的封面,还收到了不错的评价——而且在我看来实属过誉;我很开心,这本书既为我带来了收入,又没有损害我的名声。
“我在想,”我对林恩(Lynne)说,“写一本类似《边缘》的书也许会很有趣,一部节奏快到让人喘不过气的重口味作品。”
“你说不定会写得很开心。”我太太回答道。
十五秒,不,可能是二十秒之后,我在座位上坐直了身体并宣布道:“我有主意了。”
我可不是吹牛。如果用一两句话概括,我构思的故事大概是这样:“一个女人放话说她要雇人杀死她的丈夫。警方派人戴着窃听器去和她见面。然而,卧底警员爱上了她。”
正是我当时想写的那种作品。
现在的我并不缺乏灵感,只是大部分想法都不够好,而少数几个比较好的似乎也坚持不了多久。如果你从哈丁(Harding)执政时期④就开始写作了,对这种感觉一定不会陌生,只有特别有吸引力的灵感才能让你产生将其扩充成书的渴望。
这一个恰巧吸引力足够。我们在安特卫普(Antwerp)、布鲁日(Bruges)和根特(Ghent)待了两周,然而,在这些风景如画的城市,我一直放不下我的主人公,我想象他把破旧的雪佛兰蒙特卡罗(Monte Carlo)停在佛罗里达某个温迪克西超市(Wynn-Dixie)外,戴着窃听器坐在车里。随着故事的逐渐成形,我对主人公、故事背景和氛围都有了大概的想法。
回国之后,我在费城租了一间公寓,从七月四日开始写作。我乘火车来到费城,四周之后回家,二〇一五年九月,“硬案犯罪”出版了《深蓝眼睛的女孩》(The Girl with the Deep Blue Eyes)。
我不知道这一切从何开始,如何开始,为何开始。我更愿意把它视为一份礼物,一份因为我做好了接受的准备而到来的礼物。“……也许会很有趣。”我感叹了这么一句——随后就立刻有了灵感。
我的灵感来自何方?这个问题简单。灵感是在乘出租车去机场的路上降临的。
①1英里约为1.6千米。
②巴巴罗萨计划是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起侵苏行动的代号,1941年6月—1942年1月发生于苏联及东欧地区。
③鲁道夫·赫斯为纳粹党副元首。——译者注
④沃伦·盖玛利尔·哈丁为美国第二十九任总统,1920年至1923年执政。——译者注